5月15日上午,杭州市市长张鸿铭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杭州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等。
会议指出,制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是贯彻国家和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要求,也是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内涵的延伸,非常有必要。要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对意见加以修改完善,尽快出台。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学习,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有效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要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行为依法、正当。要强化行政监督,利用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形式,督促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善于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重视社会矛盾和纠纷防范化解,夯实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喜有忧,既取得了诸多成效,也还存在不少问题。要坚定“一个目标”,全力打造天蓝地净、山清水秀的“西湖蓝”,2015年实现PM2.5年均浓度在2013年的基础上下降9.1%。要坚持“两手抓”,既要以属地防治为主,又要推动区域联防联控。要明确线路图、时间表、责任人的“三大任务要素”,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落实。要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四个治理原则”,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要“五气共治”,全力开展燃煤烟气、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城市扬尘、油烟废气治理。要发挥“党政领导、人大政协监督、市治气办牵头、部门齐抓共管、公众广泛参与、媒体宣传引导”等六大主体作用,形成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
副市长、市政府顾问和市政府秘书长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