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住建厅近日传来消息,广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城市桂林、横县两市县,要于2015年底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一条龙”的硬件配套设施,使所有生活垃圾得到有效的分类处理处置。
目前,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广西将通过开展桂林、横县两试点城市工作,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一整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经验,以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据了解,在2015年12月31日前,桂林市要加紧完成现有平山堆肥厂的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工作并通过验收,同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满足处理10个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需求。
横县要继续建设和完善包括生活垃圾堆肥厂在内的各项配套设施,使堆肥能力达到每天10吨以上;县城的单位、小区分类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单住居民、餐馆等分类处理率达到70%。
据悉,两市县还要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引导和服务。生活垃圾在小区居民户内按标准至少分为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两类。同一试点小区设置的分类投放垃圾桶,要作到统一型号、外观、标识,清晰醒目,并安排有专人指导、管理和维护。分类垃圾桶应至少分为厨余及其他两类,数量和容积满足居民投放要求。
厨余垃圾的收运则由堆肥厂安排专用车辆每日收集一次,运至堆肥厂堆肥,厨余垃圾车数量需满足要求;其他垃圾也应安排专用车辆负责收集,日产日清,转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桂林、横县两市县城市要在生活垃圾分类建设运营机制、具体办法措施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取本地政府最大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要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全社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参与和支持;要会同教育部门研究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工作,教育提高青少年人群的生态环保意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