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日前,省环保厅对今年第一季度超标的25家国控重点企业进行通报,同时将通过山西环境保护网予以公布。
此次通报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国控重点企业共25家,42个排放口超标。其中,废气超标排放企业17家,34个废气排放口超标;8家污水处理厂8个污水排放口超标。
省环保厅强调,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对2015年一季度超标企业环境监管严格实施六个“一律”:对受到罚款处罚且拒不改正的,一律予以按日计罚;对整改不力继续造成严重污染应当强制制止的,一律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的生产设备;对持续超标排污行为应当限产停产的,一律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停产整改无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或关闭;对适用行政拘留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此外,省环保厅要求对本次公布名单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对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方山发电厂按照超标时段扣减除尘效率、核实并扣减除尘电价补贴,对8家超标重点焦化企业取消焦炭排污费优惠。8家超标焦化企业需限期上报对标改造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方案无实质性措施的,将予以挂牌督办。
对于已被省厅挂牌督办的朔州污水处理厂、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整改情况另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