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强化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管理。辖区各县(市)区政府将以饮用水源地环境评估为抓手,开展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河流型水源地执法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列为整治任务,下大力气解决。
二是推进重污染行业整治。加强化工、印染、造纸、制药、建陶及涉重金属等行业、企业污染及应急防控。严格工业园区污水排放管理,完善现有园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管理。
三是推进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加快闽江流域内养殖场关闭拆除工作,巩固整治成果,继续加快可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辖区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将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项目环评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严控审批时限。
四是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流域周边1公里范围内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全面封堵违法排污口。
五是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加强闽江下游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运砂行为。落实各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要求,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2015年,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投资约5.95亿元,重点推进42个整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