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山东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经修订,由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批准,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该收费标准是对2013年实施的环境监测收费标准进行的一次修订调整。本次修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针对环境监测发展需要,补充了水质监测和生物监测的有关新监测分析方法,对监测报告编制费进行了调整;二是为降低被监测单位成本,减轻企事业单位收费负担,对大批量的样品监测下调了监测收费标准,取消了对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的加收费。
本次修订的收费标准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报批修订。新收费标准的不断完善,对于促进环境监测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