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近日拨付首批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海河、小清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以提升流域水质和进一步改善沿线生态环境。
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上述专项资金将由流域内市(县)统筹用于支持人工湿地建设、生态修复、再生水循环利用等公益性项目,以及在山东省具有重要典型示范意义的点源治理项目,并重点保障有利于消除辖区内河流劣五类水体的项目。
在资金分配方面,山东省财政厅、环保厅立足充分发挥资金的导向性和激励作用,统筹考虑2014年度流域内各市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水质同比改善幅度等情况,以及2015年省控断面个数、消除劣五类水体任务量等因素,采取因素法测算切块安排各市资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