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电电力公司接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公司”)报告,其子公司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公司”)已取得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电蚌埠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2015〕187 号),批复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为增强安徽省皖北地区电力供应能力,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本工程建设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采用二次循环水冷却方式。工程以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3.项目动态总投资为49.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9.8亿元,占项目动态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安徽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和20%。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由金融机构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