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成国家确定的污染减排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5年,山东省财政拨付资金8100万元,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在拨付的8100万元中,安排城市污水处理资金3100万元,按照污水日处理能力4万吨及以下的补助100万元、4万吨以上的补助200万元的标准,用于27个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安排村镇污水处理资金5000万元,由相关市统筹用于建制镇和社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年度内实现市域内70%的建制镇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目标。
据了解,到2015年2月底,山东全省累计完成投资270亿元,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88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280万吨/日,其中1~2月新增城市污水处理厂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8.12万吨/日。
全省建成的288座污水处理厂中,运行的有257座,正在调试的有31座。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完成58座,占总量的57.4%。
“十二五”以来,全省新增城市污水管网8845.9公里。全省建成运行的257座污水处理厂中,负荷运转率达到75%及以上的有185座,占正常运行总数的72%。1~2月,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共处理城市污水6.2亿吨,削减氨氮1.83万吨,同比分别增长4.38%、7.65%;削减COD20.52万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1~2月共利用再生水9098万吨,共产生污泥(80%湿泥计)43.33万吨,其中无害化处理43.2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