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会日前印发《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5年工作方案》,今年省会将围绕深入推进“压煤、降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六大治理措施,重点开展“燃煤总量强力压减、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心黏土砖瓦窑关停取缔、重型卡车尾气治理、农村能源清洁利用、市区污染企业外迁、四尘深入治理、网格化精细管理、植树绿化提升”十大工程,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其中,今年年底前,将完成石家庄润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华营联合葡萄糖厂、石家庄华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白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搬迁改造。
压煤
煤炭消费量计划比去年减270万吨
到今年年底,确保煤炭消费量比2014年净削减270万吨,比2012年净削减970万吨。同时,关闭所有外来煤炭洗选企业,重点压减环保设施相对落后、治理标准较低、治理效果较差行业的煤炭消耗。
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全面禁止原煤散烧。年底前,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二环以内区域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目标,长安区除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外,二环以内区域实现禁燃区目标。
今年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总任务的50%以上,明年完成全部治理任务。除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峰燃煤锅炉外,县城建成区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今年6月底前,将完成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三厂全厂、热电二厂南厂区5号机组供热替代工作。
省会将对煤炭市场开展专项检查,对向省会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煤炭及制品的单位采取严禁销售、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等措施,而且,所有煤炭经营企业年底前必须向园区集中。
城市力争两年内全部实现集中供暖
各县(市)区建1-2个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成覆盖所有乡镇村的型煤配送供应网络,力争8月底前实现洁净型煤保供能力达到140万吨以上。到2017年,民用清洁高效燃煤炉具普及率达到80%以上。今年年底,50%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完成清洁燃烧改造。
完成集中供热锅炉煤改气8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4%以上,力争两年内全部实现集中供暖,市区住宅计量收费面积占全市集中供热面积的比例达到50%,县级市住宅计量收费面积占该市集中供热面积的比例达到25%,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完成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4万平方米。运行15年以上的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全部完成。
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坚决不准开工;在建的,一律停建。
抑尘
6月底前五个区创建10个以上样板工地
开展绿色施工样板工地建设,2015年6月底前,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高新区创建10个以上样板工地,其他县(市)区创建3个以上样板工地。对各类施工工地实行防尘承诺备案制,所有工地由专人24小时看管,不达标工地一律关停。
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要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其所占的评标分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要列入工程概算。
市区主街主路每天洒水3次以上
到今年年底,市区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80%。在洒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市区主街主路和火车站、汽车站及二环路各出市口等路段,每天洒水3次以上,每3天冲洗1次;次干道每天洒水3次,每5天冲洗1次。高速公路、三环路(含辅道)及107、307、石闫线出入市口道路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
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符合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必须平槽装卸。对渣土车辆追溯执法,根据车辆逐车倒查施工源头,依法追溯建筑单位、施工单位责任。所有未实现全密闭的渣土车,一律不准进入三环以内进行运输作业。
“三河一沟”采砂场控制在22家以内
“三河一沟”采砂场数量控制在22家以内,槐河、泲河采砂场数量控制在27家以内。采暖期,关停市区北部滹沱河、磁河(木刀沟)、沙河全部采砂场(重大工程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采砂及运输,采砂时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抑尘措施,重污染天气时必须停止采砂)。
同时,对全市342家实心黏土砖瓦窑进行关停取缔;完成27家露天矿山关闭任务;完成西柏坡高速平山段两侧12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工程。
市区完成4家企业搬迁改造
到今年年底前,完成石家庄润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华营联合葡萄糖厂、石家庄华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白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搬迁改造。加快城市钢铁、制药等重污染企业退城进园。
推进石家庄钢铁公司,华药集团4家(河北维尔康药业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总厂、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石药集团3家(欧意药业有限公司、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中润制药公司),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双联化工公司,曲寨水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搬迁工作。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今年上半年开工建设,明年7月1日前一期项目竣工投产。
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脱硫等升级改造
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全市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实施关停措施。
同时,对全市化工、医药、制革、塑料制品、板材、建材等行业的52家企业进行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重点排放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实现在线监控,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市控及以上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和1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重点行业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全部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按全省计划安排,力争全部完成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省控以上企业总量IC卡系统安装工作。每个县城于今年8月底前,至少完成10家治理任务。
加大秸秆直接还田力度,推广秸秆成型燃料和秸秆压块炉。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5%以上。
营运类重型柴油车加装尾气处理装置
制定加强重型柴油车辆管理方案,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要求重型柴油车辆的行为;对营运类重型柴油车辆加装尾气处理装置;严格重型柴油车辆的尾气排放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对道路行驶的无环保合格标志、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城市道路均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
新增公交、环卫车辆,除特殊用途外,一律采用新能源或清洁燃料车。
加紧推进建成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实施。建成区建设应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各级城市道路均应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主干路、次干路及快速路辅路设置具有物理隔离设施的专用自行车道,支路进行划线隔离。居住区、公园、大型公共建筑应为自行车提供方便的停车设施。
控车
减排
迁企
森林覆盖率达37%以上
突出抓好“一山两库三河”环城绿化及绿色廊道、太行山绿化和农村绿化等重点生态绿化工程,造林绿化53万亩,植树5000多万株。森林覆盖率达37%以上。
市区新建提升绿地850万平方米,绿地率达到40.5%,绿化覆盖率达到4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1平方米。所有县级市市区和60%以上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城乡接合部和城市建成区裸露地面全部进行绿化。
增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