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北京(楼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在北京市住建委三层报告厅联合召开了《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培训会。
会上,市住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首先介绍2013年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情况,并强调各区县的改造工作,要切实做到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改造同步实施。同时,2011年至2012年各区县已完成节能改造但未实施室内供热计量改造的项目,要抓紧时间安排补装工作,确保完成改造任务。各区县老旧小区整治办、建委节能建材办、市政市容委供热办要密切配合,做好供热计量改造的验收工作。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要求各区县市政市容委供热办要与区县住建委节能建材办统筹改造项目。要以热源或热力站单位进行供热管网平衡调节。对于老旧的楼内、户内供暖立管,在实施室内供热计量改造时,要考虑一并更换。暖气恒温阀的安装要按规范执行。管路平衡阀应向具备系统平衡调试能力的厂家购买。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主编人员对标准编制的背景、供热计量改造案例分析、质量验收重点环节进行了说明。并着重就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中的散热器热分配计法、流量温度法分摊装置的产品功能、安装调节、检测、数据采集、数据管理、验收等主控项目进行了讲解。
各区县老旧小区整治办、建委节能建材办、市政管委供热办及已中标的承担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的单位的有关人员共94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