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正式授予我市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
二连市2010年7月被水利部确定为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以来,按照市政府批复的《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要求,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落实试点期各项任务。于2014年6月25日~26日,通过了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会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在二连市组织开展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
经过试点建设,我市年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等主要指标都达到了规划目标。试点工作期间,我市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实施分质供水,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力度,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了多项经验。与试点前相比,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资源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下一步,二连市将继续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巩固和扩大试点建设成果,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长效机制,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全面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韵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