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4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收到通知,江西省内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59 分钱,降价后为每千瓦时0.4396 元(含脱硫、脱销和除尘电价),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以上电价调整自4 月20 日起执行。
公司全资火力发电厂丰城二期发电厂将执行该电价下调政策,所属水电厂上网电价未作调整。根据江西省能源主管部门于2015 年初预计的公司今年全年发电计划及截至2015 年3 月30 日公司所属火电厂运行情况,公司初步测算本次电价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15 年营业收入6100 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