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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周一晚间发布公告称,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发布的“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5年4月20日起,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由0.5365元/千瓦时调整为0.5238元/千瓦时,即每千瓦时降低1.27分钱,按照目前实际上网电量测算,预计公司2015年将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利润约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