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黑河市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运行管护,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切实发挥项目工程效益,结合《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有关工作黑河市水务局专门下发相关文件进行再落实再督促。
针对今年节水增粮任务重、任务紧的实际情况,黑河市水务局对所有项目做出来了详细的要求: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前期工作分为项目水资源论证、总体实施方案、年度建设任务申报及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审查、批复工作。二是严格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管理要落实“四项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发挥工程投资效益。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严格依据工程设计施工。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市、区)、受益群众共同筹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配合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落实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四是加强项目验收和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分为工程竣工验收、县级年度项目验收和省级项目总体验收。项目建成后,经法人单位自验合格,应及时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财政、农业等部门沟通,及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尽早向省级相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县级年度项目验收申请,以进入项目总体验收程序。五是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各项目县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工程及设备设施确权办法,明确产权划定的原则、程序、受益主体,保障工程及设备设施产权落实到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合同或协议形式将运行管理权移交给运行管护主体,运行管护主体以合同或协议形式将使用权移交给责任人。运行管护主体应以农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在办理工程运行移交手续时,要建立县、乡、村三级工程设备台账,要落实管护主体、管理制度、管护经费。六是加强档案和信息管理。节水增粮项目工程档案资料是从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施工、到竣工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数据、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信息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