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今年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要控制在20.4万吨内,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29万吨、4.2万吨、9.8万吨内,要求国家责任书减排项目全部建成投运。
《计划》中提到,生活源方面,要求海口和三亚污水处理减排量约占全省的70%,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工业源方面,要求今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其中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70%;农业源方面,完成71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交通源方面,抓好黄标车和老旧车报废注销登记及移交拆解工作,做好报废机动车资源化再生利用工作。(见习记者王玉洁 通讯员周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