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紧抓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节能减排,社会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4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1.08%,圆满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全年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1090吨、氨氮削减98.77吨、二氧化硫5577吨、氮氧化物削减3520吨,分别完成任务指标的100.7%、111.4%、103.2%、251.4%,提前一年完成大气污染物“十二五”减排任务。
2014年以来,白山市积极谋划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目标。同时,培育节能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目前,白山市区共实施了两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白山市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已于2014年上半年全部完工,预计节能率71.8%;深圳万城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与欧亚集团合兴大厦合作的营业主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已经改造10万平方米,正和深圳万城就项目备案进行沟通。
2015年,白山市将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扎实做好节能基础工作。协调财政部门完善节能降碳专项资金制度。进一步完善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和财政投入机制,继续发挥和强化政府运用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协调财政部门保证节能降碳专项资金按适当比例逐年增长,支持符合政策的重点节能改造项目,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能评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审查流程。努力完善工作机制,对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审查,重点加强对高耗能产业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从严把关,力求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降耗真正抓到实处。
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鼓励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改造工程。开展工业锅炉节能减排行动,加快淘汰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落后产品,全面改造20吨/小时以下工业锅炉,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提高锅炉运行效率,形成新的节能增量。推广企业能源管理智能化,鼓励浑江电厂、琦祥纸业、金刚水泥等重点企业对主要能源消耗实行能源在线监测。提高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协调住建部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广绿色建筑,按照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建筑企业积极开发绿色建筑;鼓励公共建筑项目优先采用绿色建筑设计。推广白山市林业局、市妇幼保健院成熟经验,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油为重点,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同时,推动吉林蓝锐半导体照明的产业化示范,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做好吉林蓝锐半导体照明的适用节能技术推荐上报工作,力争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推广目录。稳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重点工程,宣传和普及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发挥已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示范作用,在工业、商业、市政、公共机构等多领域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市场。重点做好市政路灯改造和合兴营业主照明改造两个已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备案和申报工作。
继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实现废弃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目标,推进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和粉煤灰、木材剩余物等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与项目公司和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跟踪工作进程,全力为项目做好服务,千方百计保障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确保白山市餐厨垃圾处理(含收运体系)项目5月31日前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落实《吉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全力推进白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