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确定2015年各市节能目标分配方案
太原4月11日讯(首席记者 齐泽萍)2015年,全省将力争达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为3%。为完成这一目标,省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日前下达了各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目标。
根据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期间全省节能减排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由2010年的2.24吨标准煤下降到1.877吨标准煤(2005年可比价),累计下降16%,年均下降3.5%,实现节能量约4750万吨;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7%,年均下降3.7%。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确保全省“十二五”及2015年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根据各市“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我省确定了2015年各市节能目标分解方案。其中:太原为2.8%、大同为2.5%、阳泉为2.5%、长治为3%、晋城为3.2%、朔州为3.2%、晋中为3%、运城为2.5%、忻州为3%、临汾为2.8%、吕梁为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