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化发展的意义何在
1.绿色化发展是顺应绿色世界潮流,承担全球共同责任的重大决策
近几十年来,为解决人类社会在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遇到的日益严峻挑战,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和主权国家参与并推动全球绿色化发展倡议。加快向低碳经济转型,加快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发展的历史趋势和潮流。我国一贯重视生态文明,提出绿色化发展是我国在新时期的重大战略决策,有利于融入绿色世界发展潮流,在国际上树立并加强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2.绿色化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到本世纪中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当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整体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但生态文明领域的进展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我国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传统发展方式仍在转变之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还未完全贯彻。通过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化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通过对传统产业进行绿色化改造实现可持续发展,加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短板,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绿色化建设是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和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突破口
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经济正在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化发展就是推动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不竭的绿色动力。经济增长动力转换和结构优化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质量要求,为绿色经济的发展打开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重要生态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工程、技能环保技术领域的各项投资和旅游休闲等纯绿色消费升级需求都是加速适应引领新常态的重要引擎。围绕“绿色化”建设,“美丽中国”相关政策有望陆续出台。2015年将成为环保“政策年”,预计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据测算,2012-2015年,全国的园林绿化投资总额已经达到了12551亿元,未来“绿色经济”则有望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
各地开展绿色化发展探索实践
各地区在树立生态观念、完善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等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实践探索,部分地区已经初步形成了有利于绿色化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打造出了适宜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1.打造适宜生态文明的生产方式,推进产业结构绿色化
青山绿水、大草原、大森林是重要的自然财富,也是生产生态产品的“耕地”。好的生态环境不仅能提供生态产品,更能增加生态财富、提升生态价值,带动产业结构升级绿色化,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大力发展纯绿色产业,带动生态、旅游、文化深度融合发展。许多地区越来越重视绿色种植、特色养殖、绿色农副产品加工、生态旅游等循环经济,越来越重视因地制宜地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经济、适宜产业,带动了生态经济的产业链条延伸和产业价值链提升。特别是有历史文化底蕴和自然生态优势的地区,充分利用生态比较优势,以旅游为突破口带动本地产业升级绿色化,带动生态、旅游、文化深度融合发展。
以甘肃省张掖市为例,张掖依托“半城芦苇”的自然资源优势和“半城塔影”的历史人文优势,开发建立了张掖国家丹霞地质公园,将城边固定沙丘建设成为国际沙漠体育公园和国际赛车城,开发了赛车、露营等丰富多样的体育休闲活动,深度挖掘本地旅游资源特色和潜力。仅张掖国家丹霞地质公园就实现旅游收入近2亿元,直接创造了600多个就业岗位,间接带动周边1.5万农民增收,生态、旅游和文化交相融合的纯绿色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二是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新的支柱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节能环保领域链条较长,市场需求大,对拉动投资和消费的带动作用强,更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效率。
许多地方已经认识到节能环保产业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态潜力,广东、山西、安徽等省纷纷制定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以税收、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加快培育节能环保市场,培育了一批有影响力的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力图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为本地区能够接替传统产业的新兴支柱产业。
三是以节能服务业为突破口,带动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节能服务业主要指为节能技术、装备研发、应用示范、项目执行提供技术、金融、合同能源管理以及宣传推广的服务行业,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产业的主导模式。到2013年底,全国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节能服务公司已接近5000家,产值接近220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50万人。当前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应用在八个重点高耗能行业,包括钢铁、水泥、冶金、焦炭、电石、煤炭、玻璃、电力行业,并逐步向化工、新能源、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多领域发展。
2.打造适宜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社会公众走向低碳绿色生活
政府和社会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和理念在不断深化,生态空间不仅归属于当代人,更属于子孙后代,不能为了追求当代人的幸福而损害后代人生存发展权利。生态文明的建设呼吁社会大众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和共同维护,低碳节能、适度节约的生活理念正在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适宜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正在加速形成。
一是公共服务领域率先绿色化。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行节能环保绿色化政策,对公众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有积极的引导作用。如,在出行方面推进公交系统绿色化。河北省推动绿色行动计划,在新购置公交车辆时优先购置节能环保新能源或清洁燃料公交车辆。2014年底各设区市市区新购置公交车辆节能环保新能源或清洁燃料车辆达100%。预计2016年底,河北省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清洁燃料公交车辆占公交车辆比例将达到55%以上。
又如,在用电方面推广节能环保的绿色化设备。江苏省率先在公共机构、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照明工程推广普及LED照明,要求新建照明工程一律采用LED产品,原有使用的非LED产品应于2016年底前分期分批改造完成。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带头采用绿色节能产品,对社会形成示范效应。
二是推动社会公众形成低碳绿色生活方式。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生活方式绿色化正在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选择。各地实践表明,我国居民的消费模式正在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越来越少,崇尚生态文明的公众越来越多,绿色化发展的社会群众基础越来越扎实。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化发展的国际经验
一场关于绿色化发展的竞争正在全球范围展开,美国提出绿色新政,出台了《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日本已制定“绿色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欧盟发布“2020发展战略”,将绿色增长作为提高欧盟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战略。总结提炼各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化发展的模式与经验,有助于更清晰地探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合理路径。
1.制定完善的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并辅助经济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规定详细且可操作性强。政府应在生态保护中承担起顶层设计、法制建设、法制监管等责任,通过制定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生产生活对生态体系的入侵边界。发达国家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制定,将其视为推动绿色化发展的最重要制度基础。
如,德国先后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建筑节能法》、《节约能源法》和《循环经济法》等一些系列法律;英国在大气领域首次颁布《碱业法》之后相继出台了《工业发展环境法》、《空气洁净法》、《烟气排放法》和《环境保护条例》等多个控制大气污染的立法,同时配合制定了78个详细的行业标准;美国1970年修订的《清洁空气法》明确了联邦负责制定全国空气质量标准,州负责制定本州达标方法与时间表,地方负责具体实行并针对本地特殊情况对此进行补充的大气污染防治三级管理体制,完整界定了空气污染防治框架和各级政府的职责。
二是辅助信贷、财税等经济手段,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发达国家普遍采用财政补助、奖励、设立节能专项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同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
如,日本为特定的环保节能事业提供贷款担保和利息补贴,对列入《节能资源回收支持法》中的特定环保节能设备和研究开发项目,需要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政府提供担保,日本政策投资银行提供贷款利息补贴。日本还专门设立节能环保专项资金,为节能、减少大气水质污染和控制废弃物排放、石油替代能源和低耗能建筑机械等4个领域的设备投资和研究开发提供贷款。
此外,发达国家还特别重视财政预算的“双重”作用,通过增加财政预算在节能减排项目上的资金安排,既能够体现政府对节能减排的财政支持,激励科研机构企业对节能技术和项目的研究开发,又能引导企业个人将资金更多的投向节能环保领域。英国政府运用财税政策,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的原则鼓励企业进行多种方式的节能减排,通过征收气候变化税、设立碳基金和减排基金、建立“碳信贷”的排放交易制度,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减排既定目标,增加企业减排收益。
三是政府采购对全社会产生示范带动效应。政府采购是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风向标。国际经验表明,政府采购有助于引导全社会加快向节能环保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有助于激励企业提供更多的节能绿色产品。
许多发达国家对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提出明确要求,如日本政府制定实施《绿色采购法》,规定国家机构等公共部门在采购时优先购买环境负荷小的产品及服务,公民也要积极参与绿色采购。日本环境省整理出以生态标志为主的各种环保标志信息,公开向全体国民提供,供企业和国民在采购时参考。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可再生能源,促进产业结构绿色化升级
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开发使用可再生能源是节约原材料和能源、减少排放的重要措施。以德国为例,居民生活垃圾和企业生产垃圾的利用率分别达到57%和58%。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不仅节约了资源,而且由于生产流程的减少,使生产过程的能耗和污染排放大大降低,达到节能和环保双赢的目的。
二是将节能环保产业打造为新兴支柱性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具有巨大经济潜力,对扩大出口和创造就业有重要意义,发达国家普遍从战略高度来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如,日本每年都出台与节能环保产业相关的补助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和购买、更新和改造节能环保设施,根据设备引进资金、节能环保效果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
3.注重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
一是激励社会公众节能减排。发达国家普遍采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措施鼓励居民家庭采用更为节能环保的产品,形成节能降耗的社会氛围。住宅节能领域,许多发达国家对节能住宅的购买和改造给予减免税费和直接补贴。
如英国政府规定,对实现“零排放”和“零能耗”的绿色住宅给予减免1%印花税的税收优惠(住宅售价在12.5万到25万英镑之间)。除采取减免税政策外,英国政府还多次拨付财政资金,帮助居民进行家庭节能改造,提高家庭能效。自2001年起,英国政府每年划拨5000万英镑的“能源效率基金”,鼓励家庭购买节能设备,新建房屋或原有房屋通过改造后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可享受政府补助。
绿色交通领域,发达国家对绿色节能汽车给予力度较大的税费减免和直接补贴,同时通过降低停车费、给予停车便利等多种手段激励公众节能减排。如,美国根据车辆类型对购买环保电动车等新能源车辆的消费者给予抵税优惠,免税额从1000到40000美元不等,并给予电动汽车停车便利和免收停车费等优惠措施。
二是约束社会公众的能源消耗。发达国家采用增加税费、制定严格的能源使用标准,提高公众使用能源的成本,倒逼公共降低能源消耗。如英国政府规定,在新建筑设计时必须综合考虑光照、风力等各方面的节能问题,开工前必须有获得当地政府批准的建筑能耗分析报告,否则拒绝批准施工建造。德国对新建建筑制定了严格的使用能源最高限额,对保温材料和保温层厚度也制定严格的标准,建筑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必须出具一份能耗证明,告知消费者该住宅的年能耗量。
推动我国绿色化发展面临哪些挑战
我国正在处于迈向高收入国家的重要阶段,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消费升级必然要追求更好的生态环境、更安全的生态环保产品,青山绿水及其绿色生态产品的价值不断上涨,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不可多得的奢侈品。与此同时,我国丰富的生态资源还未得到合理的使用,特别是很多地区将生态环境视为免费资源滥用。绿水青山转为金山银山的机制还不通畅。这既有认识和发展理念不到位的原因,还有政策和体制机制不完善的更深层次原因。
1.对绿色化发展存在认识误区
许多地方缺乏保护生态、践行绿色化发展的自觉性,核心是对发展生态经济的认识不深刻,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不到位。许多地方对发展生态经济的前景还存在疑虑、信心不足,担心大量投资没有回报。长期以来形成的大上工业项目的惯性思维还依然突出,地方更看重工业对地区经济总量的突击作用。不破除旧的生态经济思想观念束缚,就难有发展实践上的突破。
2.推动绿色化发展的路径手段还不够多
各地的绿色产业发展模式还比较单一。各地探索绿色化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大都集中在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的初级层面,对于新兴业态的创新还不够,特别是对于多产业相互融合的新业态研究不够。同时,对于生态资源的精细化、深度开发也不够,特别是对于具有特色文化、历史和自然资源的本底价值的挖掘开发程度不够,对于新技术应用以及科技创新与绿色产业深度融合上做得不够,生态经济产品的附加值总体上还不够高。
3.服务绿色化发展的金融体系不健全
与生态经济配套的绿色金融产品极为缺乏,导致生态环保领域的市场机制无法高效运作,对绿色化发展构成了严重制约。当前,各地在绿色化发展的实践探索中,普遍反映金融约束是启动生态经济及绿色化发展的第一步障碍。如,贵州省在今年2月启动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贵州省完成造林绿化任务916万亩,但据有关调查,目前贵州省的林业投资来源,仍然延续此前的高度依赖中央财政资金的模式,尽管该省此前几年不断出台激励措施,试图引入社会资金及其他资金投资林业,但受制于支撑生态经济的市场机制不完善,成效并不显著,该计划正面临资金严重不足的困扰。
4.一些基础性制度还没有建立
一是基础性生态制度不健全。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化发展正在步入法制化轨道,但自然资源生态红线管控还不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还未有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还未有效落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多项基础性制度仍需不断完善。二是绩效考核评价和干部任用机制仍需改革。尽管近年来部分地区对绩效考核制度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探索,但GDP、投资、工业、财政收入等一些“硬指标”仍然是绝大部分地方绩效考核评价的核心,地方政府在实际工作中仍旧看重经济指标,忽视资源环境约束,试图通过招商引资、大上工业项目等途径迅速做大经济总量。
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绿色化发展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重要阶段,我们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绿色化发展,要逐步改变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切实转向绿色化理念,紧紧抓住健全基本制度这个“重中之重”,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体系,逐步减少和消除生态环境赤字,并逐步走向生态环境盈余,真正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化发展新道路。
1.切实转变理念,将绿色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一是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打通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的正反馈机制。GDP快速增长是政绩,生态保护和建设也是政绩;不能只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而应该追求增长速度、经济质量、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是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大局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化发展。要坚决抵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诱惑,同时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期事业,本着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韧劲持续推动下去。三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和支持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风气与氛围。
2.加强对生态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为绿色化发展注入资金血液
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撑功能,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色发展的资金需求量大、回收期长,启动阶段对商业资金缺乏吸引力。应借鉴保障性住房专项贷款的有益经验,以开发性金融机构为运作平台,设立生态经济发展专项贷款,通过提供融资成本低、贷款期限长的稳定资金来源,引领社会资金平稳进入,助推生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强化绿色“指挥棒”,鼓励地方依据生态比较优势探索多样化的绿色化发展路径
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以绿色化发展为靶心校准政策导向。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具体来看,可按照各地区的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差别化地进行绩效评价考核,形成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的政绩导向。如对农产品主产区实行农业发展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农产品保障能力的评价;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评价,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投资等指标。
4.完善基础性制度建设,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一是以基础性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和制度化轨道。针对我国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加快推动建立国家和各地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严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力图达到有效约束开发行为、促进绿色发展的目的。
二是完善资源能源产权制度。我国能耗较高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资源能源的产权不清晰或不完整,市场主体缺乏稳定预期。要加快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充分保障农地、林地、草地产权利益,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权能,赋予资源能源更多的抵押权、转让权等金融属性。
三是理顺资源产品价格体制。充分利用近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处于低位的窗口期,加大国内资源产品的价格改革力度,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市场竞争,充分体现资源产品的稀缺性,倒逼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