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山市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发布。根据规划,2015年,中山市单位GDP能耗下降2.7%,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86万吨、0.64万吨、2.38万吨、3.59万吨以内。
同时,根据规划,中山将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加快淘汰公务类黄标车。促进高频使用营运类黄标车更新淘汰。扩大“以奖促淘”政策范围,引导非公有制黄标车提前淘汰。加强路面执法,引导社会类黄标车更新淘汰。2015年底前完成公务类黄标车淘汰工作,基本完成营运类、社会类黄标车淘汰工作。按期全面供应符合国家和省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