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管理,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技术,我省从设计、施工、质量监管、验收多环节严把节能关,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使建筑节能工作步入常态化。
目前,我省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为100%,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一次性合格率为8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率95%,新型墙体材料在新建建筑应用比例达到了93%;“十二五”以来,已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900万平方米;共有13个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建筑面积116.26万平方米;20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纳入到能耗监测。
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加大农牧区“绿色农房”建设和节能改造工程,大力推广农牧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和太阳能采暖项目建设。同时,我省将开展建筑领域生态发展课题研究,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