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就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尽快扭转该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同时,明确提出在东北、西北、华北“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问题,切实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是要加快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尽快扭转该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
通知明确,2015年中央支持全国农村地区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在地震设防地区结合危房改造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在东北、西北、华北“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任务安排上,对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予以倾斜。
根据通知,各地要优先支持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危房实施抗震改造,安排到该类地区的任务总量不得低于中央下达的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量。要集中力量加快解决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抗震安全问题,尽快扭转该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
此外,各地还要完善农户档案管理,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确保中央安排的危房改造任务于2015年年底前全部完工。
近年来,中国农村经历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不少农民住房已经有一定改善,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一场“及时雨”,一项惠民工程。数据显示,2014年中央就安排补助资金230亿元,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中国的农村扶贫目标也把住房作为主要目标之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就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以及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总目标。
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统计,2014年,西藏全区危房改造任务6.33万户,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10.83亿元,截至2014年9月底,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已完成4.05万户,其中,贫困户房改造6960户,边境农房改造3362户,游牧民房改造377户,其他农房改造2.98万户。占全年建设计划的64.1%,受益人口达14.4万人;正在建设1.78万户,占全年建设计划的28.2%,已备料计划近期开工有4884户,占全年计划7.7%。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含抗震加固设防)完成总投资19.28亿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6.73亿元,地级配套0.25亿元,县级配套0.15亿元,援藏配套0.42亿元,群众自筹11.46亿元,银行贷款0.27亿元。
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建房处于分散不集中状态,所以农村向来是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薄弱环节。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和提高,农村地区使用商品能源的总量将不断增加,迫切需要采取措施来提高农村建筑用能的能效水平,提高农民居住的舒适度、安全性和健康性。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因地制宜地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中央在历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分配上,也体现了这一精神,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试点范围内的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将优先获得补助。
对于西藏自治区来说,农牧民居住分散,建筑的民族特色鲜明,对建筑的实用性要求高,因此,自治区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将之与新农村建设、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在危房改造建设工程实施中,免费向各地乡镇和农牧民提供《西藏农牧民安居工程设计方案图集》进行参考,各地结合当地农牧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要求进行建筑类型和结构形式的选择与建设,保证了民房建筑造型与当地民族风格协调统一,体现了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
此外,自治区住建厅优先把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住户纳入改造范围,按照“宜改则改、宜建则建、宜迁则迁”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节能、节地、节材”的要求,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为主,引进新型节能材料为辅,充分利用西藏日照时间长和光照强度大的优势,采取扩大房间的采光面积等保暖措施,大力推进危房改造的建筑节能示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