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申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答辩中,我市成为山东省唯一入选的城市。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要求,综合示范城市到2015年须超额完成本市“十二五”年均节能减排目标25%左右,在此基础上,2016年、2017年均超额23%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年均目标。
24日,记者在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建设节能减排示范城市的工作方案已经出炉。
目标:主要污染物减量 城市环境质量改善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建设节能减排城市主要任务为围绕我市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工作,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改善,通过完善和扩建污水收集管网、新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工程实现主要污染物减量化,推动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通过实施脱硫、脱硝和降尘等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工程,并严格控制燃煤总量,使用优质燃煤,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确保按期完成节能减排示范城市总量减排任务。
根据“示范城市”污染物减量化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17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比2013年分别下降6.7%、8.2%、23.3%和23.4%。实现到2015年超额完成本市“十二五”年均节能减排目标25%左右,2016、2017年年均超额23%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年均目标。
治气:抓好燃煤废气污染物减排工作
燃煤污染一直是我市污染物首要来源。在工作方案中,重点提到了对燃煤废气的治理。
“双控”即对进入聊城市场的燃料煤实施煤量和煤质控制。计划2015年全市社会用煤总量(包括工业燃煤及生活燃煤)不超过2014年实际用煤量,控制在2310万吨原煤之内。
此外,控制工业及生活燃煤质量。制定散烧煤煤炭质量管理办法,在各县(市、区)分别建设一处散烧燃煤集中配送中心,购置清洁散煤以优惠价格提供给生活用煤单位及个人,由市政府补贴差价,市发改委会同市物价局组织实施;在聊城主要出入口设置煤质检查站,超过标准的燃煤不得进入聊城市场。
“三达标”即燃煤电厂锅炉脱硫、脱硝和除尘治理工程全部达标建设,否则一律停产治理,2015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燃煤锅炉废气治理设施建设达标,且稳定达标运营。市环保局会同市经信委、市供电公司等单位组织实施。
“一示范”即结合聊城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国电聊城发电厂等5家企业建设一批燃煤锅炉废气超低排放示范项目,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组织实施。
治水:今年年底前 污水处理率达100%
为抓好水污染减排工作,要求所有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确保达标排放,并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展中水回用。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项目,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各县(市、区)建成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经济强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与区域废水排放量相适应,2015年底前,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对原有老污水管网改造并新建管网,2015年底前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及市城区“雨污分流”管网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其中,临清、高唐、茌平和东阿要达到100%,由市住建委组织实施。
此外,要进一步增加人工湿地的数量和面积,开展湿地种植、湿地生态修复、湿地净化、水生植物栽植、绿化工程、道路硬化等工程,此外要更加重视潜流人工湿地的建设任务,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污水直排环境调查工作,对发现的污水直排口,全部治理完毕。
预测:仅靠节能减排示范城市申报项目无法完成减排任务
对节能减排示范城市申报项目削减量及减排任务是否能完成,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综合分析。
“因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每年都会增加,在减排工作中称之为新增量。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必须在扣除新增量后,才能形成真正意义的削减量(即减排任务量)。通过数据分析,仅依靠节能减排示范城市申报项目是无法完成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我市2015-2017年四项主要污染物均不能完成减排任务。”工作人员介绍。
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为了确保按期完成2015年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申报总量减排任务,在节能减排示范城市项目和环保治理责任书项目以外,把有可能产生污染物削减量的项目进行了整理汇总,共计101个减排项目。
“由于脱硫设施提标改造的空间很小,减排潜力小,管理减排的效果很有限,仅仅通过减排项目也无法按期完成节能减排示范城市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只有通过采取严控燃煤总量,使用优质燃煤,并逐步减少燃煤总量的措施,方可保证完成2015—2017年节能减排示范城市总量减排任务。”工作人员说。
(记者王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