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加快实施节能项目,根据《丹东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市积极组织企业上报,目前已有辽宁精化科技染料生产线项目等7个企业生产项目列入丹东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库。
此次列入节能专项资金储备库的项目重点支持节能类、综合利用类和清洁生产类,并具备下列条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较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且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和示范意义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00万元,节能技术改造类企业直接节能量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的;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在2016年6月底前全部完工的。特别对列入“万家企业”“三百企业工程”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今后我市申报的节能项目都将从中择优推荐。 (陈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