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近日,该局公布价格改革重点工作进度安排,今年价格改革重点工作有11项。
今年12月底前,将开展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直购电)试点,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气价改革,对管道燃气价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终端销售价格授权市、县政府管理,在已开通管道天然气的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进水价改革,所有设市城市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在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方面,将做好省级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改革工作,加强对设区市医药价格改革的指导和价格平衡工作。研究放开一批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赋予省级医疗机构更大的价格自主权,适时调整或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公立医院公益性程度,拉开不同等级医院、医生以及不同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的价格水平。
此外,实施环保电价,落实除尘电价政策;执行差别电价,探索在水泥等重点行业试行综合对标差别电价,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超标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