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意见》的实施意见 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定为15%
中国甘肃网2月10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到 (记者 吕霞)2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意见〉的实施意见》下发全省执行。
《意见》提出,我省要大力推广本土节能环保产品,建立本土节能环保产品目录,有效拉动消费需求。全省245家重点用能企业实行“节能医生”(指的是提供设备改造、能源管理,甚至资金支持等一整套节能服务,靠分享其节能效益获取利润的专业节能公司)诊断、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师制度等节能服务新机制,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烟气脱硫、脱硝设施运营基本实现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配套、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支撑的产业良性发展格局。
在具体指标上,我省将建设1—2家技术先进、配套健全、发展规范的省级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培育20—30户年产值在亿元以上的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型骨干企业,培育5—8户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培育1—2户年产值在50亿元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名牌企业。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15%,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占全国总产值的1%左右;到2020年,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
《意见》明确,我省节将鼓励生产节能汽车,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在全省旅游景区和有条件地区示范推广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甲醇汽车。推动采购公务节能用车,逐步压缩公务车辆配置规模,将车辆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车辆。建立和试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和单车用油定额制度。
同时,我省将率先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先试示范区建设,探索符合我省省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