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保厅近日公布了今年2月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远程执法抽查复查的结果,6家企业仍存在超标排放问题,未改正违法行为。河北省环保厅已责成企业所属市环保局,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对相关企业实施按日计罚,这是河北省首次对环境违法行为启动按日计罚程序。
此次被按日计罚的6家企业分别为承德滦平县德龙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万全县污水净化研究中心、廊坊霸州市国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沧州青县河东污水处理厂、沧州泊头市污水处理厂、衡水枣强县污水处理厂。
河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对相关企业实施按日计罚的同时,河北省环保厅还责成企业所属市环保局依据《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有关规定,对6家排污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实施处罚。
据悉,自从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河北省环保部门打出系列组合拳,“利剑斩污”行动前两个月已立案侦办环境污染案件157起,破获111起,移送起诉96起,抓获环境犯罪嫌疑人258人,查处环境违法治安案件343起,处理环境违法犯罪人员4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