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1月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宁夏中卫两家企业“榜上有名”: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下称蓝丰化工)与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华御化工)。
两家公司位置相邻,“病症”相似,均存在超标工业废水排入晾晒池,防渗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蓝丰化工的母公司是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后者于2010年上市,股票代码002513,主要生产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华御化工成立于2009年12月,生产精制苯、氯产品、氯化苯、硝基氯苯等产品。
根据蓝丰2012年度报告,华御化工是蓝丰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两者厂区相邻,其产品将首先满足宁夏蓝丰的需求。
这对“难兄难弟”自2014年9月以来,多次遭到宁夏自治区环保厅的检查。蓝丰化工高盐废水未按要求进行预处理,工业废水提取大苏打后未经处理排入晾晒池,且防渗漏措施不到位,池中废水经检测,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等超标。
华御化工同样存在防渗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废水检查显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等超标。
同样在2014年9月,财新记者调查该地,在两个大晾晒池边拍照时,被被华御工厂的两个保安围堵,强行要求删除照片。站在池边,可闻到刺鼻臭味,水呈乌黑色。
之后,2014年10月,环保NGO重庆两江志愿服务中心前来调查取样,并送往上海SGS检测中心检测,其公布的水样结果较之环保部门的数据更为清晰、严重:氨氮达996,挥发酚达0.64,苯胺类为460,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处理水(二级标准的处理后污水事实上仍是污染水),分别超标18.9倍,0.3倍和229倍。
其中超标229倍的苯胺类,是一种“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由于其长期残留、生物蓄积、致癌等特点,被列入“中国环境污染物黑名单”,也是美国环保署水中优先控制的129种污染物之一。
据环保部,蓝丰化工年产7.5万吨有机合成中间体项目(2万吨/年邻苯二胺生产线)未经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而且年产2.2万吨化工中间体项目超期试生产。
宁夏自治区环保厅于2014年10月责令其停止试生产,11月对其挂牌督办,再次责令停止试生产,12月又一次责令立即停止试生产,并罚款20万元。目前池中存放废水约12万立方米,现有污水处理站无足够能力消纳,需要增建污水处理设施,前期工作正在进行。
华御化工同样被挂牌督办,并自2014年12月开始将约3万立方米废水回抽至现有污水处理系统。
环保部称,目前两家公司均已切断通向晾晒池的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