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亮剑环境违法被拘
未经环评擅自建设拒不停工,南山一企业项目负责人被拘留
新《环保法》亮剑南山。新近,南山区将深圳澳科电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某羁押并实施拘留。这是号称“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新环保法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深圳首例移送涉嫌环境违法适用拘留的案件。
去年12月,南山区科技园琼宇路附近桑达苑小区居民投诉附近一工地24小时施工,噪声扰民。接到投诉后,南山区环保水务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巡查,核实处理居民投诉。
12月23日晚23时40分许,执法人员在科技园片区巡查时,发现澳科公司10号工业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工地内,施工人员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混凝土车、旋挖桩机等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干扰周边居民休息。执法人员对该工地超时施工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约谈项目负责人要求停止施工。
据查,这一建设项目为澳科公司10号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施工单位已于去年12月5日进场施工。然而,项目主管单位深圳澳科电缆有限公司更新开发项目并没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超时施工行为也未向环保部门申报,涉嫌未经环评擅自开工建设。执法人员明确告知该项目涉嫌违法的事实和新《环保法》的相关处罚规定。
在调查取证期间,施工单位与执法人员玩起了“躲猫猫”,一旦执法人员离开现场,工地立即继续施工作业,执法人员不得不多次夜间在工地值守,以阻止违法施工噪声扰民。
今年1月8日,南山区环保水务局以澳科公司未经环评擅自进行10号工业区更新单元的房地产开发为由立案处罚。1月22日,南山区环保水务局向澳科公司告知其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相关权利。澳科公司依然拒不停工。2月4日,南山区环保水务局对澳科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
2月9日,南山区环保水务局执法人员再次巡查时,发现涉事工地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澳科公司10号工业区更新单元房地产开发项目仍在进行土方挖运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