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近日结合当地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与处理工作实际,编制出台《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由于贵州省特殊的喀斯特地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全省地表水与地下水纵横交错,造成了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选址非常困难,而国家标准中对岩溶地区的渣场选址并没有详细规定,不能完全满足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要求,大量工业固体废物得不到合理有效的处理,造成“产多用少”的现状,现有渣场一旦发生渗漏,有毒有害废液将沿着地下水四面蔓延,不知去向,污染后果不可逆转,不但治理难度大,且治理成本高,对生态环境形成严重的威胁。数据显示,2011年贵州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位居全国第15位,但是综合利用率不到40%,因此,制定一个因地制宜的管理办法势在必行,《标准》的出台将为贵州省工业发展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环保保障。
据悉,《标准》是我国首个关于工业固废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标准,部分条款严于国家标准,重点针对贵州省特殊地质条件细化了渣场选址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能更好的满足贵州省工业化进程发展需要。同时,《标准》的实施也将进一步提升贵州省整个固废行业的防污、治污和减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