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政府节能办获悉,山东省今年起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将立足省内燃煤锅炉现状,淘汰一批落后锅炉,改造一批在用锅炉,推广一批高效锅炉。计划到2018年,使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形成年450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并减排11.25万吨烟尘、14.4万吨二氧化硫、2.7万吨氮氧化物。
根据工程实施方案,我省要在未来四年推广高效锅炉3万蒸吨,将高效燃煤锅炉市场占有率提高到40%。
为此,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应优先选用列入高效锅炉推广目录或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产品,新上锅炉应同时符合山东省环保友好型锅炉的有关标准。
对落后的老旧锅炉,经能效测试不合格并无改造价值的,依法进行淘汰,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10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严格控制已淘汰锅炉重新进入市场,防止落后锅炉移装到农村或偏远地区继续使用。
与此同时,改造低效燃煤锅炉2万蒸吨。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推广应用太阳能工业锅炉,积极利用新能源,对锅炉给水进行辅助加热。采用洁净煤、生物质、天然气等替代原煤,减少污染物排放。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能效不达标的在用锅炉节能改造。
按照全面整治小型燃煤锅炉的要求,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锅炉;新生产和安装使用的燃煤锅炉应安装高效治污设施;提升在用燃煤锅炉治污水平,实现全面达标排放;20 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同步推进燃料结构优化调整。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锅炉燃煤技术标准,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实现煤炭分质分级利用,推进煤炭清洁化燃烧。
推广使用洗选煤,燃煤锅炉不得直接燃用高硫高灰份的原煤,居民生活燃煤和其它小型燃煤设施优先使用低硫低灰份并添加固硫剂的型煤。建设煤炭储配基地,开展集中配煤、物流供应试点示范,提高煤炭洗选加工能力,到2018年,配煤中心示范地区55%以上的工业锅炉燃用专用煤。工业园区应采用统一热源,实施集中供热、合同环境管理。在燃气管网覆盖且气源能够保障的区域,可将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在工业余热资源丰富的地区,可采用工业余热锅炉;在供热和燃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建设大型燃煤高效锅炉或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实现区域集中供热,或改用其他清洁能源锅炉。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将加强对锅炉节能环保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攻克高效燃烧、高效余热利用、自动控制、污染控制等关键技术,加大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支持。落实国家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培育一批锅炉生产骨干企业。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促进产业集聚,形成一批高效锅炉制造基地,带动全省产业做大做强。
省政府节能办资源节约处处长王玉刚表示,2017年年底前,将完成对全省10吨/时及以上的在用燃煤锅炉能效普查,实施动态监管,对投用时间大于10年的锅炉,每2年开展能效测试。对达不到锅炉能效限定值、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不予批准生产,并曝光违规企业。(记者 王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