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协商决定,支持和鼓励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高速公路隧道照明节能改造。
据悉,隧道LED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节能服务公司出资建设,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备案管理;承担改造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应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的公司中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并采取合理低价法;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服务方式,各高速公路管理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将相关费用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省高管局抓紧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选择部分项目先行先试,在全省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