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是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时提到的一句话。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发改委主任王赋对此非常关注。他日前建议,国家应尽快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顶层设计;同时,建议国家把山西省作为国家超低排放试点省,为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做出山西应有的贡献。
超低排放,是指燃煤发电机组在完成改造之后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均低于燃气机组的排放标准限值,即二氧化硫不超过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不超过50毫克/立方米、烟尘不超过5毫克/立方米。
“要做到这一点,难度是相当大的。”王赋解释,燃煤发电机组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为10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远远高于燃气标准。“而且,超低排放的改造工程涉及到整个电力生产,电力发展技术、环保装备水平等都需要‘达标’;同时,还要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相配套,这样才能使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改造得以实现。”
王赋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标准:第一,明确试点及限期,2015年及“十三五”时期,哪些省市先行达到超低排放,什么时间点完成国内全部燃煤发电机组的改造;第二,规定新建机组从设计阶段就按照超低排放的要求同步实施,同时,在建项目如要改造,也应明确具体要求;第三,在超低排放的改造布局上要合理,不能过分集中在某个省市或地区,影响其工业发展;第四,加强技术与机制创新;第五,鼓励企业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为改造做好先期准备;第六,给予超低排放企业电价补贴、电量奖励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激发超低排放企业的投资积极性;最后,针对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发电机组,是改造还是关停也要有说明。
此外,王赋还建议,国家应把山西作为国家超低排放试点省。“山西不仅具备承接这一试点工作的条件,也能为京津冀地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