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陆浩9日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说,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已启动了前期工作。
近年来,“镉超标大米”等环境危机事件频发,让公众开始逐渐关注土壤污染。陆浩告诉记者,大气污染、水污染问题特征明显,能够人为感知,容易引起重视,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容易被忽视。过去在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都有专门法律,但尚未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而土壤污染对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带来的危害不亚于其他类型的污染,土壤污染又与大气、水体污染有一定的关联性。”陆浩说。
陆浩表示,土壤污染成因复杂,有些污染来自工矿企业生产排放、有些来自农业面源污染、大气沉降、河流特别是污染河流的影响等,都是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因此针对性的治理手段和对策也更加复杂。我国国土面积广大,污染面积、分布、受污染程度等状况都需要深入调研进行科学论证,立法要听取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陆浩介绍,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之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已着手法律起草。去年,环资委针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起草进行了专题调研,已经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按立法规划要求在本届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