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污染企业开始离开城市向位置偏僻的边界地区转移,有的企业甚至专门选址在省(市)交界处。以北京的污染型企业为例,2008年北京奥运会以来,很多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逐步迁往河北,落脚在临近北京的固安、三河等县市。
法国学者克洛伊杜维威尔的论文《跨界污染在中国:河北省污染企业选址研究》以253家河北省污染型企业为样本,进行了为期六年的调研后发现,排除不同县市的面积、人口、人均 GDP、受教育程度以及邻近省份县市的市场和资源空间等因素的影响,一个县市越靠近省级边界,其吸引污染企业来建厂的概率越大,换言之,污染企业更倾向于在边界县市设厂。
企业因为高昂的“治污成本”逃离大城市
不可否认,对于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来说,在大城市发展有诸多益处
选择在何处“安营扎寨”是企业发展中的重大命题。通过文献梳理可以发现,影响企业选址的因素大致可细分为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市场规模、交通条件、劳动力成本以及政府的补贴、税收政策等。具体来说,对于重工业企业,在大城市定址往往意味着较低的运输成本、更熟练的工人、更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等,因此,在大城市发展有诸多益处,而且城市里工厂林立导致了规模经济和企业兼并,这又会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以韩国为例,其半数的工业企业集中在七个大城市。
近年来,日益严格的管制措施让情况出现了变化
随着环境保护标准的不断上升和政府对环境管制的日益重视,污染治理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的比例逐年增加,如美国的工业企业在1990年新投入的污染控制支出超过1000亿美元,而2005年更是达到1280亿美元。区域的环境管制强度成为新建企业选址的重要影响因素。根据“污染避难所假说”的观点:企业会倾向于选择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或国中环境管制较宽松的地区,如外国某学者宣称“随着资本在全球流动的加强,资本会逃离有较高环境标准、劳动标准以及较高税收的国家或地区”。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开始实施严厉的环境管制政策,环境管制改变了很多行业的市场结构,资本有限的小企业由于无法达到法定的排放标准而倒闭,潜在的竞争者由于巨额的环境设备投资而受到限制,市场份额的配置由此也发生了很大改变。有学者以1980-1990年纽约州各个县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当地区空气污染控制力度非常强时,新生内资企业数量下降了44%一61%。
企业“聪明”地选择跨省环保“盲区”,“放心排污”
各自为政让边界地带易成监管盲区,企业在此能较为有效地避免环保监控
2008年,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虽然环保部的权力越来越大,但它仍然只是在宏观层面进行调控和把握,而具体的执行则更多依赖地方政府。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问题更是如此,中国《环境保护法》第15条明文规定:“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做出决定”。如此一来,各地环保部门以各自行政区域为政,无法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极其容易让污染企业钻空子。
有媒体报道,某违法小企业将厂子建设在两省交界处,其厂址涉及两省、两市、两县、三乡、四村的行政管辖。A省来检查时其出示B省某村出具的证明,说自己是B省的厂子;B省检查时他又出示A省某村出具的证明,说自己是A省的厂子,而且两个证明盖的都是红头公章,明明白白,让监管人员无从处理。
选建在“敏感地带”,上游省份缺乏动力,下游省份没有权力
2013年上海青浦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建在苏沪交界,臭味扰民,殃及江苏昆山群众一事引发广泛争议。垃圾处理厂位于上海青浦区与昆山一河之隔的苏沪交界。这一带常年吹东风,垃圾厂处于上风向,昆山处于下风向,只要起风,恶臭味直扑昆山。
由于垃圾厂属于上海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昆山环保部门管不着,而且昆山环保部门的上级单位——苏州市环保部门和江苏省环保部门也管不着,要找也只能找上海市、青浦区两级环保部门协调,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上海并不受影响,虽然不可否认上海市青浦区方面在监管、治理垃圾处理厂污染问题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不到一年内对企业进行10个大项70多个小项的整改),但并不会对“没有给上海造成影响”的垃圾场进行封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