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购新能源车最高补贴6万元
新一期的政府公报显示,《深圳市新能源发展工作方案》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日前已正式出台,深圳将统筹设立50亿元的推广应用扶持资金。除了对新能源车购置给予补贴外,个人和企业在使用环节也可享受优惠。
新能源车免首小时停车费
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对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地方补贴。补贴额度按不同种类,或以车身长度或以标准工况续驶里程来计算。以纯电动客车为例,车身长在10米以上每辆最高补贴可达50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标准工况续驶里程在25 0公里以上补贴达到了6万元。
此外,在新能源车的使用环节,深圳也创新性地出台补贴措施。按照规定,对个人、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主要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路桥费、充电费、自用充电设施及安装费等方面,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可达2万元。
为鼓励出租车运营企业购买使用纯电动出租车,除了享受纯电动乘用车购车和使用补贴外,对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另外给予推广应用补贴5.58万元。出租车运营企业2015年到期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更新车辆数以同产权1:1比例置换,另给予置换数10%的纯电动出租车指标奖励。
方案显示,深圳将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改进道路交通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予以通行及停车便利。新能源汽车享有当日在路内停车位免首次(首1小时)临时停车费的优惠。对纯电动物流车和环卫平板车(桶装垃圾运输车)给予全天候、全路段通行优惠。
深圳现有加油站或将加装充电桩
充电设施的紧缺,一直以来是新能源车推广的难题之一。新政策中明确表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充电设施,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进行管理,充电服务费标准暂定为不高于0 .45元/千瓦小时,对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给予30%的财政补贴,且在充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后予以拨付。
截至目前深圳累计建设快速充电站81座(其中公交充电站74座、社会充电站7座)、慢速充电桩近3000个。方案显示,今年将重点在客运交通枢纽、体育场馆、路内临时停车位等建设快速充电桩,并探索研究在现有加油站内加装快速充电桩的方案。按照方案,2015年底前全市新增1800个快速充电桩。
同时要求慢速充电设施须纳入新建建筑设计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及节能评估规范,保证充足电力增容,布线覆盖所有车位;已建住宅区按照不低于有效车位的5%、已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有效车位的10%安装慢速充电设施。
方案中显示,深圳将统筹设立50亿元的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加紧制定《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13~2015)》,争取在今年第一季度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