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丽江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获悉,经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及公示,丽江成功申报第七批(2014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
据了解,丽江自2012年3月正式启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全市上下一心,紧紧围绕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制度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节水型企业覆盖率为28.53%,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为18.89%,节水器具普及率为10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为12.12%,城市污水处理率96%,工业排放达标率为100%。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标准要求。
第七批(2014年度)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的共有8个城市,我省仅丽江获得此称号。丽江也因此成为云南省继昆明市、安宁市之后的第三个国家节水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