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市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命名为第七批国家节水型城市,成为全国的69个、云南省的3个国家节水型城市之一。
据了解,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规定,在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初步考核的基础上,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及公示,2015年2月12日,国家住建部、发改委正式发文命名第七批国家城市分别为江苏省的常州市、金坛市、连云港市、宿迁市,浙江省的诸暨市,山东省的青州市、肥城市,云南省的丽江市等8个城市为第七批(2014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目前,全国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的仅有69个城市,至此云南省获得国家节水城市分别为昆明、安宁、丽江。丽江市是云南省第3个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