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浙江省温州市水利局获悉,今年起,温州市水利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11个部门组成温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考核。
据悉,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味着要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考核责任制,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按照今年的目标规划,在2015年末,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6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54.3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30.8立方米以内,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3以上;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75%以上,县城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为确保今年目标达成,我市于近日出台了《温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今年开始,我市将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县(市、区)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生活和工业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考核情况等8项指标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