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自去年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以来,陆续出台一系列管理措施,全面保障危险废物安全合理处置。
据了解,淄博市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纳入市政府考核区(县)任务,制定考核方案,细化规范化管理达标标准;对涉危企业以及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实施后督查,督导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开展后评价促进危险废物管理,从源头上解决目前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实际产生、处置情况与环评不符突出问题;组织企业负责人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知识进行了学习培训。
通过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淄博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与往年相比有了显著提高,列入全市2014年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任务的109家重点检查企业中,不达标企业仅有9家,达标率达到90%,8个区(县)达标率超过80%。此外,全市企业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制度、贮存设施、处置设施、标识制度也得到了完善。
在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置方面,淄博市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2014年共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约89059吨,共计发放危险废物转移联单2157份。同时,全市全面启用全国固废管理系统,确保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落实到位。
针对部分企业危险废物的管理仍然存在的环境隐患,例如没有合法的处置途径、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或长期不规范存放等问题,淄博市环保局决定在2015年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对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对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