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水利部发文公布的第四批18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名单中,咸阳市荣登其中。
自2010年7月,咸阳市被正式列为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以来,全市建立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水资源监控体系。2014年7月,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顺利通过水利部的全面验收。
在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方面。通过发展节水灌溉技术,调整产业结构,推广旱作农业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优质、高效、节水型农业,将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64,农业节水灌溉率达到67.64%。
同时鼓励发展低耗水高产出产业,遏制高耗水重污染项目,积极实施节水改造,推动以再生水为主的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目前,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38.3m降低到20.2m,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85.6%提高到86%。
在供水管网改造方面,完善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建筑、小区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和配套,推广节水器具等措施,提高城市生活用水效率,使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68%。据统计,2011-2013年全市共建设生活节水工程40项,投资2.52亿元。
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突出污水回用工程实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25.2%左右。同时开展节水型示范县、城镇、企业、小区、校园和灌区的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32个节水示范点,成功创建了咸阳湖景区省级节水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咸阳市环境教育两个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