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2月28日讯记者张雷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截至目前,我区已成立全社会节能监察机构97个,形成覆盖全疆的全社会节能监察体系。
2014年10月23日,自治区全社会节能监察局挂牌成立。全区各级发改委成立72个全社会节能监察机构,获得中央预算投资5692万元资金支持,共配置了79台节能监察执法车辆及节能执法取证仪器设备。目前,这些设备已陆续发放,预计3月中旬可全部到位,同时加强节能监察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全区节能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
据了解,全区已成立97个全社会节能监察机构,其中自治区级全社会节能监察机构1个,地(州、市)级节能监察机构13个,县(市)级节能监察机构83个,基本形成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全社会节能监察体系,节能管理、监督、服务“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这将对加强全社会节能监管,推进全区做好节能工作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