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始终处于核心战略地位。近年来,国务院确定了长江经济带建设,溯江而上,又批复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成渝经济区、贵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等一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而这些发展规划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对水资源的环境承载能力考虑不足。
以长江经济带为例,作为中国经济下一阶段的发力点之一,长江经济带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我们特别注意到的是,目前虽然已经把水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章节写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里面,但是对长江经济带的生态承载量关注不够,对长江流域的淡水资源到底能支撑多大的经济总量研究不足。而随着以三峡水库为核心的一批综合利用控制性水利水电工程逐步建成并发挥效益,长江流域水资源已经从大力开发利用逐步走向运行管理的新时期,上蓄、中调、下引的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格局逐步形成,水资源供需矛盾也日益加剧。
在上游地区:随着近几年水利水电工程陆续建成,三峡及上游干支流水库的调节总库容将达到550亿m3,2020年将达到1000亿m3。这些水利工程建设时间有先有后,且分属不同部门和不同地区管理,设计与批复都是考虑单库的综合效益,分散调度均按满足本工程综合利用任务进行调度,且多以实现本工程的发电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未考虑上下游、水库群之间的协调,难以充分发挥整体综合效益,蓄泄矛盾日益尖锐。在中游地区:汉江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长江上游水库群和洞庭湖水系、鄱阳湖水系控制性水库建设运行,引起两湖水系的水文情势变化,江湖水资源关系出现深度调整,两湖局部地区局部时段工程性缺水或水质性缺水甚至并发的局面难以避免,甚至本应是“汪洋一片”的夏季防汛期,竟然出现冬季般“枯水一线”的罕见干旱,遭遇前所未有的生态危机。在下游地区:每年的枯水季节,长江口都有不同程度的咸潮现象,今年年初长江口遭史上最持久咸潮,上海200万人饮水受影响。初步统计长江大通以下下游地区在长江干流修建的各种引调水工程777个,下游引江能力巨大,用水安全不容忽视。
我们认为,从长远来看,要保障长江经济带的健康发展,保证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必须对长江淡水资源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有清晰的认识,必须以流域综合管理的思路,实现长江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管理。
关于河流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我国已经在黄河的管理上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以黄河为例,作为孕育了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母亲河,黄河流域曾以水量丰沛、植被茂盛闻名,然而自1972年开始出现自然断流,1987年后几乎连年出现断流,1995年断流历时长达122天,长度达683km,占黄河下游河道长度的80%以上。1997年,断流达226天,是历时最长的断流。
从1999年3月开始,为缓解黄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和黄河下游频繁断流的严峻形势,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黄河水量统一调度。黄河水量统一调度按照“国家统一分配水量,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统一调度,省(区)负责用水配水,用水总量和断面流量双控制,重要取水口和骨干水库统一调度”的原则,实行年计划、月旬调度方案与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调度方式。实施统一调度以来,黄委与沿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水资源,及时化解了一次次断流危机,实现了黄河连续十五年不断流,发电量亦有所增加,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成功探索了水资源优化配置、综合利用的新路。
要实现长江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第一步就是要实现长江干支流控制性工程的联合调度。在此基础上,才能继续探索水量分配、水权改革等后续问题。
为此,我们建议:
一、尽快制定长江干支流控制性水利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在《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及河道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长江干支流控制性水利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明确干支流控制性水利工程统一调度目标、调度内容、调度条件、实施主体、调度过程的监督管理、参与各方的责权划分等。以现有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为基础,在国家防总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以流域机构为主体的联合调度决策与管理机制和包括水利、电力、交通、环保等部门在内的跨部门水库群联合调度协调机制。组建跨部门的长江干支流水库群统一调度协调指导委员会,协调和指导统一调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管理主体,加快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调度秩序。当前必须建立能够统筹协调电网、取用水户、水力发电工程、航运、跨流域调水的水资源调度会商制度和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制度,协调好水电站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形成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调度秩序。考虑到长江干支流控制性水利工程的重要性以及其调度影响广泛性,可考虑由水利部或者长江水利委员会牵头,联合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长江航务管理局,以及长江干流涉及的7省2市人民政府以及发改、工信、交通、水利、环保、电力公司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水资源统一调度的协调机制,以联席会议或者协调领导小组等形式,构建协商议事平台,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对控制性水利工程年度水量调度方案和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对长江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
三、建立水资源统一调度和监控管理体系。长江上游梯级水电站一般均开发有独立的调度系统,在此基础上,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长江水资源统一调度系统和水资源监控系统,协调水库蓄泄水关系和次序,对重要控制断面的水量和水质进行实时监测,保障中下游河道内外生活、生产、生态用水要求,发挥水利水电工程的综合效益。
四、大中小并举,全面开展跨省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工作。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对于确立河流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明晰区域用水权益,规范流域用水秩序,保障流域生产、生活、生态合理用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编制河流水量调度方案的工作基础。建议加快推进河流水量分配方案进度,考虑到中小河流生态敏感、水事矛盾较多,建议集中安排一批中小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