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遭遇重重困难。兼顾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的利益才能走得更远。
“我们这里以前没有办过这种奖励申请事宜,需要请示研究一下。”
听到这句话,李雪华有些急了:“怎么会没有呢?国家为了扶持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早就出台了《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啊。”
这是发生在某地级市节能主管单位内的一幕。李雪华是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节能减排部的负责人,负责管理公司所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她来向该节能主管单位申请一项国家奖励,可是对方对她的到来表示吃惊,表示闻所未闻。
无奈李雪华只好向对方普及一下相关知识——已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而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二是投资在70%以上,三是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10000吨标煤以下,100吨标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煤以上(含),可以申请奖励。待对方明白后,再去向上级请示如何操作。
虽然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已有十几年的历史,在一些行业中也开展得如火如荼,但对石油石化行业来说仍是一个新事物。目前使用这一模式节能减排的石油石化企业为数不多,现实推广也并非顺风顺水。
认识有待提升
“十二五”期间,国家给石油化工和化学工业定下的能耗下降目标是18%和20%。现在看来,这两个目标是不可企及的高岭之花。因为“十二五”前三年,前者能耗仅下降了4.5%,后者下降了11.4%。更有甚者,一些重点产品的能耗竟然出现了反弹。以至于2013年,石油石化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首次突破5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6.1%。
现实如此残酷,经济的绿化势在必行,石油石化行业已经进入不节能不存活的阶段。
节约能耗需要投入。
2013年7月30日,中国石化大手一挥决定在三年内计划投入228.7亿元开展“碧水蓝天”计划。这是中国石化史上规模最大的环保治理行动,也是迄今为止中国企业一次性投入最密集、涉及范围最大的环保专项治理行动。该计划还没有完成的时候,董事长傅成玉又宣布,于2014、2015年分别投入40亿元和100亿元开展“能效倍增”计划。中石油虽然没有集中名目的大笔节能环保投入,但是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提标改造、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检测与控制、异味治理及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投入也逐年增加。
动辄几百亿元的投入看起来很多,但是分散到集团下面的各个企业、分散到成百上千的项目,其实是杯水车薪。独木难支,集团拿出再多措施也不够。要想全面降低能耗,大大小小的油田炼厂必须自己想辙。合同能源管理就是一个合适的选择。
1996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被引入我国。从2006年到2010年,全国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从76家递增到782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从13.1亿元递增到287.51亿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年节约标准煤能力从86.18万吨递增到1064.85万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量从215.45万吨递增到2662.13万吨。中国15年来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已达到了美国过去40年发展所达到的水平。
虽然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很迅速,但业务领域以电机系统和建筑节能为主,在建筑节能方面又以空调系统和采暖系统节能改造为主。石油石化行业涉及的并不多。不仅有些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知之甚少,而且有些政府节能主管部门不了解。
对油田炼厂来说,合同能源管理最大的优点是灵活、船小好掉头。一方面企业哪里存在节能空间、哪里最需要资金投入企业自己最清楚,另一方面,因为不需要投入资金,无需层层上报审批,做与不做自己就可以决定。可以说,石油企业掌握着绝对的主动性。
现在掌握着绝对主动性的合同能源管理,在石油企业推行却出现了许多问题,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
在业内人士看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石油石化企业较多在西北地区,信息较为闭塞,节能服务公司也较少。
在李雪华接手的项目中,民企数量较多。据她介绍,民企实行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改造的目标非常明确——减少投入、降低成本。另外,他们对自己企业的节能空间了如指掌,哪个地方可以节能、节能量有多少、如何改造都一清二楚。当然,有些国企也非常清楚节能点在哪里,比如镇海炼化等。
“节能改造的花费即使与最小的石油石化企业的年收入相比都不值一提。”但是李雪华最初的工作推行得并不顺利,“原因就是有些企业对节能减排重视不够。”不过,她指出,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指标的下发,企业的压力增大,节能减排的行动也积极起来。李雪华坦言:“我们乐于跟国企合作,国企风险小,而且节能潜力较大。”
作为一种新的节能模式,合同能源管理与以往企业自己的节能改造不同,因节能服务公司参与投资,所以自然也参与效益分享。对于拿出自己的节能量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这一点,有些企业并不情愿。“有一部分人的思想比较守旧,认为如果企业自己做节能的话,产生的节能效益就不需要与别人分享了,而自己做节能的问题在于缺乏资金和技术。”在燕山石化生产管理部主管刘红妍看来,有些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识并不全面。
风险隐忧难解
2009年4月,宁夏石化二化肥循环水泵实施节能改造,采用的就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时间之早,对于这一地处西北地区的企业来说难能可贵。
“审批需要时间,而且并不是每个项目都能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免去了前期的投资,对我们来说是件好事。”宁夏石化节能节水技术主管冯晓滨说。
虽然优势明显,但改造是在原有的系统上进行的,对于安全性的担忧使得企业迈出第一步需要很大的勇气。对这一点,无论是石化企业还是节能服务公司都深有体会。
“之前要进行严格的论证,所有的风险因素都要考虑进去,整个项目都要做安全评价,排除风险因素。”冯晓滨还记得当时为保证系统安全他们经过了多次论证。
“对企业而言,安全是最重要的。如果不能肯定新的改造对原有系统是否有影响,他们宁可不动。”李雪华说,“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技术论证方案通过了对方的认可才开始谈商务合作。如果技术得到认可的话,商务方面相对好谈点儿。如果技术论证通不过,其他的也就不用谈了。”
为解决业主对安全问题的担忧,李雪华他们探索出了一条“捷径”。
石油石化企业基本上都有自己的设计院,设计院对自己企业的系统是非常熟悉的。李雪华所在单位就将新技术的论证工作委托给设计院,然后再和设计院、生产单位一起论证,最终得出让生产单位信服的技术方案。
这一“捷径”有效地消除了企业的安全顾虑,但对于企业整体的节能改造来说只有很少一部分项目可以如此做。“其实我觉得用能单位可以对整个厂子的系统进行一个详细的诊断,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基于前面的诊断得出结论,确定可以实施的项目。这样的话进行投资可能会更好一些。”李雪华提议。
目前,石油石化企业只是先拿出生产过程中浪费比较大的一些点进行改造,节能服务公司根据企业的需求对一个点或者一条线进行诊断。这样的改造是有限的,实施起来并不彻底。如果企业能够做一个全面的诊断,节能服务公司就可以设计出一个整体的技术改造方案,全面挖掘企业的节能潜力。
消除了安全隐忧,并不意味着双方的合作就可以畅通无阻。作为合同的甲方、乙方,有些问题需要双方共同面对。
首先就是诚信问题。据全国化工节能(减排)中心秘书长王武介绍,合同能源管理多被相熟的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采用,用能单位担心节能服务公司的资质,节能服务公司担心无法收回投资及利润。双方的担心缩小了合同能源管理的使用范围,限制了这一模式的发展。
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现在遇到的最大问题,正如业内人士所说是合作双方的互不信任。不独是石油石化行业,因失信而产生的商业纠纷,各行各业都不鲜见。缺乏诚信已经成为当今商业社会的痼疾。
建立诚信制度,空洞的道德宣教显然苍白无力,必须让失信者承担失信成本。在西方国家,每个人每个企业都有唯一的、伴随终身且不可改变的信用号码,个人和企业的所有信用表现都会永远记录在这个号码里,信用信息全国联网共享。这就意味着一旦出现不良信用纪录便无处藏身。
我们可以借鉴这种做法,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监督和管理,确立监管主体,改变多头监管与无人监管并存的状况。同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随时向公众公布。
另外,冯晓滨建议,选择节能服务公司需慎重,要充分了解其资质背景以及相关业绩等。
为避免风险,节能服务公司也需对用能单位和项目做全面的调查,除了财务和法律两个方面外,还有企业过去几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客户关系等等。“可以自己去考察,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比如银行,企业跟银行打交道的时候还是很多的。”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主任助理孙小亮说。
其次就是节能量的争议。用能单位对节能量不认可,令节能服务公司很头疼,约定的节能量没有实现则会直接影响双方的收益。
王武认为,防止节能量争议出现,做好前期的沟通工作至关重要。节能服务公司要跟用能单位讲清楚测量标准,如何测量,以及分享的基数和要求,并将这些都写进合同里。
“双方的担忧提前沟通好,签到协议里或是写到合同里,后来的实施过程就会比较顺利。我们几个项目都是可计量才做的,不可计量、有难度的我们就不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来做。”冯晓滨分享自己的项目经验:“虽然计量仪表是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采购,但用能单位要做好监督工作,保证计量仪表测量的准确性。”
再者,项目运行中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由于前期是根据正常的工况来预估节能效益,所以生产过程中的不稳定状况会直接影响双方的效益分享。
河南油田2013年实施了下二门联合站污水余热利用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用污水余热回收技术回收利用联合站污水余热,取代原油外输、掺水、稠油进站及建筑采暖的天然气用量,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但因为老油田开采的原油量减少,所需的热量就少了,节省的天然气自然会随之减少。如果掺水方式的工艺得到优化,掺水量可能也会变少。如此以来节能量就会与之前约定的有出入。“我们不可能为保证节能量不去做优化,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本身的目的就是节能,买椟还珠岂不是很可笑?所以,签订合同时这些问题也应该考虑在内。”项目负责人河南油田地热开发中心科长赵世说。
一般情况下双方都会把出现这些情况如何解决提前在合同里约定。如果是甲方的因素分享期要延长,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如果是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
“正常情况下,不是人为因素甲方基本上不可能按照乙方应得的给予补偿,但多少会补偿一点。这就需要双方协商,但毕竟还是有风险。”李雪华说。
作为前期的投资者与项目执行者,节能服务公司所面临的问题如融资、手续办理、提升技术服务等自然要比用能单位多一些。但是石油企业作为用能单位也不能袖手旁观,需尽力为乙方提供帮助,因为节能服务公司的困境将会影响用能单位使用节能减排的前行步伐。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既要充分考虑用能单位的顾虑,也要关注节能服务公司的难题,唯有二者兼顾才能走得更顺利、更长远。
运行尚需助力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想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首先需要解决资金问题。
“节能服务行业在国内刚开始的几年,因为融资不足而夭折的约占当时企业总数的80%左右,剩下大约20%除了国企和外企外,很多是依靠风投的介入而存活下来的。”北京思能达节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谭满章对媒体表示。
中国节能协会相关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中小型节能服务公司现阶段最大的困难就是融资难。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投入出自节能服务公司,而且要在合同结束后才能收回。这不仅增加了投资风险,而且带来了资金压力。
“节能服务公司需要不断投入,第一笔资金可以贷款,但以后想要再贷款就不容易了,因为公司已经没有资产可供抵押。” 孙小亮说。大量中小型节能服务公司由于自有资金有限,又很难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面临“长不大”的困境。
“银行必须拿项目去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很小,保证不了项目的实施。”李雪华表示,他们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依托的是公司自有资金。随着业务的扩大,这两年也慢慢开始融资。
问题是,节能服务公司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担保物。孙小亮解释说,节能服务公司最主要的资产是节能设备,但设备都已经安装,对银行来说已失去价值。由于金融机构缺乏对节能项目的可盈利性和节能市场潜力的了解,对节能投资的潜在风险心存顾虑,使得融资十分困难。
“如果政府能从财政上给予节能服务公司支持,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担保或补贴,尤其是能帮助解决在发展创业初期从资本市场中筹措资金的困难,必能焕发节能服务公司的活力。”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建议。
解决了资金问题,接下来就是具体的项目实施了。
李雪华的公司在陕西,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展,她开始往外地跑。这让她很有成就感,但麻烦也来了。
在本省及周边的地区开展项目,对李雪华来说是轻车熟路,异地则要重新注册公司。这一是纳税的需要,二是申请地方奖励的需要。
纳税是所有企业都要面对的问题,奖励则是国家对使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服务公司的财政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异地项目的问题就在于无法申请地方奖励,所以需要在当地注册公司。“有的地方注册分公司就可以,有的地方甚至要求注册法人公司。”李雪华说。
注册公司是第一步,大型的项目在立项之前要先拿到“路条”,最少需要三四个月时间。之后是环境评价、能源评价、水资源评价、安全评价和社会稳定评价等。这些评价通过后才能拿到核准。项目开工还需要获得施工许可,办理施工许可需要审图、规划等,完成之后才能去办理和施工许可相关的一些手续。
“从开始申请到所有的这些手续办完,最快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小型项目快一点,半年时间就差不多了,一般情况下平均要一年。”李雪华告诉记者。
各地的节能主管不完全相同,主要为发改委和经信委。根据地区和项目投资额划定手续办理部门级别,分别为地市省三级。大型项目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
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需要用能单位给予配合。“两年的时间就做一个项目,用能单位有自己的工作要运行,哪有那么多时间一直陪我们啊。而且项目要面临考核,用能单位今年已经把指标报上去了,如果手续办不下来,项目就无法开工,考核就会受影响。”李雪华对用能单位的难处表示理解。
此外,对于这些高耗能的企业来说,每天浪费的能源达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为此,双方签订合同后,用能单位就会催促节能服务公司立即开工。
迫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有些节能服务公司就一边办手续一边施工。如果项目出现问题,双方就会产生纠纷,一些大的项目还要面临停工罚款的处罚。“我们目前基本上是手续办完之后才开工。跟民企或者小的企业比,我们在这方面处于劣势,所以只能以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取胜。”李雪华说。
在项目的实施中,除了手续要简化外,节能量的审核细则也需要进一步细化。
为实现“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的约束性指标,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必须由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审核确定。
2011年9月29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第一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目录,共有26家。这26家机构接受省级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委托,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独立开展现场审核工作。
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工作人员先到项目现场收集资料,形成一个初步的报告。如果与奖励标准相差甚远,工作人员会现场给出通知。如果符合标准,工作人员会将报告带回,经研究、审核后得出最终结果。
据李雪华介绍,有些项目的审核结果上报之后就没了下文。“我觉得应该通报一声,为什么不行,下次做项目的时候我们也能注意。”李雪华认为除了现场的沟通外,还应该将没有通过的原因反馈给节能服务公司,并应该将各项标准细化,比如说申请国家奖励的时候,节能公司本身应该出具什么材料;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的时候,上级部门应该做哪些工作等等。李雪华还发现,不同的审核机构需要提供的资料稍微有差异。
目前,全国共有26家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还是2011年通过的第一批。随着节能服务公司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增多,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也亟待增加。
技术服务要提升
融资困难、手续烦琐、缺乏细则延缓了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的步伐,而真正关系节能服务公司未来发展前途的是核心技术创新。
“现在简单的节电技术太多了,门槛很低,企业自己就可以做,不需要节能服务公司。” 全国化工节能(减排)中心秘书长王武说,“合同能源管理虽然还面临很多瓶颈,但‘十二五’规划中国家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将来会是一种趋势。但这种趋势是建立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的基础上的。”
王武建议,节能服务公司应该把更多、更大的投入放在装备和技术上,找到用能单位真正需要而又难以达到的技术。这才是节能服务公司未来的发展空间。
“仅就技术能力而言,国际知名的节能公司无一不以技术创新占据产业链的高端。这类企业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或者知识产权,多为轻资产、快增长的高科技企业。企业成立之初,规模较小,但凭借技术优势能够迅速做大做强,占据产业链高端。”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会长王小康指出。
对于如何提升节能服务公司自身实力,谭满章表示,企业首先必须具备核心的技术优势,其次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服务平台。
谭满章认为,以前国内的很多节能公司做的是低级活,只针对各个耗能点去进行技术改造,并不能够彻底解决浪费问题。针对这一点,李雪华认为,以后的节能可以朝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为用能单位提供系统的节能方案。谭满章有着更远大的畅想。他认为,节能服务公司不仅需要从企业内部各环节出发,而且需要从企业和企业之间、从产业视角出发更好地实现节能。
节能服务公司既是技术提供商,也是服务提供商。谭满章指出,可能的话节能服务公司应该为用能单位提供产品操作管理的培训。如此一来,用能单位买进的不只是一套简单的设备,而是一整套专家服务。
买进一整套专家服务,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对用能单位来说,效果是显著的。据悉,辽河油田在进行稠油热采污水余热回收利用项目。该项目平均每年可节约费用1000万元以上。目前我国有稠油井2万多口,各类加热炉2万多台。按照辽河油田运行纪录的经济分析,如果这些设备有一半以上进行余热回收利用,每年将节约费用上千亿元,相当于2014年成都市全年的国税收入。
据统计2013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产值规模达到929亿元,而“十二五”规划中2015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产值将超过1500亿元。这对节能服务公司而言,是机遇。对用能单位来说,合同能源管理推行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是压力所迫更是利润所在。只要勇于尝试,踏踏实实做下去,困难不是不可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