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而此前2001年版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已经“服役”13年,已明显不适应环保形势的需要。日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就垃圾焚烧问题书面征求意见,邀请参与制定新国标的部分专家、垃圾焚烧企业及NGO的代表,对公众关心的问题各抒己见。 > 改变“邻避现象”需要科普 各方一致认为,新国标较老标准在许多方面加严了要求,但也难以改变“邻避现象”这一社会现象。 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烧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杨军认为,尽管新国标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技术等有很严格的要求,但也不可能彻底化解焚烧厂筹建中发生的群体性抵制事件,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涛认为:“除了相关企业的不规范管理、运行维护导致民众有意见以外,目前公众对垃圾焚烧缺乏了解也是重要原因。”他同时指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除了足量的环保投入,确保达标排放之外,还要积极做好市民群体的科普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从一定程度上消除民众的负面情绪。同时,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还要不忘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
达尔问环境研究所的赫晓霞提到,确保标准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和有力的监督,才是解决邻避现象的根本出路。 二恶英一年检测一次够不够? 在垃圾焚烧中,公众最关心的就是二恶英这类致癌物质的排放,新国标向欧盟现行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看齐,比老标准收严了10倍。但民间环保组织对新国标一年只检测一次二恶英的规定表示不解。“一年检测一次,只能表示瞬间值,既不能代表日均值,也不能代表月均值,更不能代表年均值,怎能让民众放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质疑道。环保NGO自然大学研究人员毛达也认为,一年只检测一次二恶英,在统计学上不具有代表性,采样也容易被操控。
正是因为认识到了这些缺陷,欧洲一些国家开始推行连续性采样、周期性监测的方法。这种监测方法,一次采样可持续数十天,而且检测频次也增多,可以更好地反映焚烧厂的日常运行情况。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研究所所长王琪,参与了新国标的制定。他解释,二恶英包括210种物质,其中17种有毒,所以检测二恶英的时候要捕捉这17种物质,“0.1纳克每立方米,纳克是克的十亿分之一。
做一次检测不但需要高精度测定仪器,还需要抽取大量的烟气进行浓缩。”这意味着检测二恶英无论是物质成本还是时间成本,都非常大,而且难以对焚烧情况形成在线反馈控制。在新的监测技术出现之前,他认为,任何国家、企业都不可能高频率地检测二恶英。王琪强调新国标同时还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增加检测频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毫不客气地指出,“对于二恶英和重金属排放的监测,不是靠增加检测频次来保障的。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就是一年10次也不能代表常年的运行状况。
美国垃圾焚烧二恶英检测是一年一次,瑞士甚至是两年一次。” 岳彩绚来自安徽NGO芜湖生态中心,她表示可以理解对二恶英一年检测一次的规定。2010年环保部、外交部等9部委《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垃圾焚烧作为二恶英重点污染源行业,应至少每年对二恶英进行一次检测,并对外公布。但是岳彩绚发现,目前的垃圾焚烧厂甚至没有做到一年检测一次,“我们去年向全国122座垃圾焚烧厂申请公开二恶英监测数据,仅得到10座垃圾焚烧厂的监测值,并且其中有些焚烧厂的数据是3年前的。
” 难道我们对二恶英监控就没有好办法了吗?徐海云说:“其实,烟气常规指标监测以及飞灰的监测等,都可以间接反映焚烧控制水平。”相关研究结果显示,二恶英等物质在850℃以上高温停留超过2秒时间,即可分解99.99%。陈涛也指出:“新标准规定在启动时,炉内温度升至850℃后才能投入生活垃圾,且只要焚烧炉内仍有垃圾,就必须保证炉膛850℃以上。”这种对过程的控制,能大幅减少在启、停炉和故障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从源头上控制二恶英的产生,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看结果的终端控制”。
新国标媲美欧盟标准? 新国标是否与现行欧盟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00年发布)“并驾齐驱”,各方观点也有分歧。 岳彩绚认为,新国标收紧了烟气中各项污染物的限值,最显著的是将二恶英类污染物的限值,从1.0纳克/立方米的测定均值改为0.1纳克/立方米,这的确与现行欧盟标准一致。
但除此之外,各项大气污染物的限值都没有达到欧盟标准要求。同时,新国标没有将总有机碳列入监测范围,“PM2.5、底渣和飞灰中的二恶英、多溴联苯、铅、汞、铬、镉、砷等重金属含量,也应纳入监测范围,但新国标并未体现。”岳彩绚说。 赵章元强调,欧盟标准颁布于14年前,其中的一些指标可能很快面临淘汰,“实际上在欧洲已经争论多年,大家纷纷要求将二恶英的限制值再严格一些,并同时增加其他更严格的条件加以限制。
” 陈涛坦承,新国标在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方面,汞、二恶英和欧盟标准一致,其他如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虽比2001年版国标严格,但与欧盟标准相比仍有差距。值得注意的是,在运行控制方面,新国标有的要求甚至更为严格,如规定焚烧炉启动时炉内温度应升至850℃后才能投入生活垃圾,并在4小时内达到稳定工况,欧盟标准对此则未规定。 不过,在制订各污染物具体限值时,应根据我国国情和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做出适当规定,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不宜过分强调什么都要跟欧盟一样。其实,美国、日本、我国台湾等与欧盟标准也不是完全一致。
“我国生活垃圾中厨余废物含量较高,其中氯含量要大大高于欧洲国家的生活垃圾,所以从技术可行性的角度对氯化氢的限值做了适当的调整。但是由于小时均值采用了相同的指标,所以总体上不会产生大的影响。”王琪说,新标准有关二氧化硫的小时均值采用了100毫克/立方米,比欧盟的半小时均值200毫克/立方米要严得多。
徐海云指出,总体上新国标与欧盟标准接近,但在具体执行上还存在明显区别。如欧盟标准采用的是半小时均值与日均值,我国实际执行中的日常监督性监测往往采用小时均值。
因此,新国标采用的小时均值与日均值并不能与欧盟标准直接比较。 垃圾只能“配伍燃烧” 允许垃圾混合燃烧是新国标的另一个争议点,毛达认为:“允许‘一般工业废物’混合燃烧是一种倒退。”赵章元也指出:“新国标第一次大胆地提出了焚烧混合生活垃圾的思路,这正是多年来公众质疑焚烧垃圾的核心问题。” 陈涛也说,目前国内焚烧的垃圾基本是未经分类的混合垃圾,焚烧这类垃圾确实会给相关设施的稳定运行和烟气处理带来一些影响。我们现在无论是焚烧炉还是烟气处理技术,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垃圾分类仍有重要意义。
陈涛解释,通过垃圾分类既可以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又可减少垃圾处置量,还有助于提高垃圾的热值有利发电。 徐海云试图厘清垃圾分类和混合焚烧的概念:“其实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的垃圾,就是回收利用后剩下的垃圾,当然是混合垃圾。”徐海云解释,实际上,国内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处理的都是混合垃圾,如果是单一种类的垃圾送到焚烧厂,还需要混合配伍,以保证入炉热值的稳定。 “送到焚烧炉进行处置的,都是分类收集后的垃圾,其实质都是混合垃圾。”王琪也如是说。他强调,新国标规定“由环境卫生机构收集或者生活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集的混合生活垃圾”,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是垃圾焚烧入炉的最低要求。如果在入炉前或者收集前进行分拣以提高垃圾的可燃性,新标准和现有相关法规都是鼓励的。所以,新国标规定焚烧混合垃圾,并不等于不提倡居民进行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