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邢台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市区周边的钢铁、焦化、玻璃、发电四大行业的企业废气排放口进行了抽测,发现部分行业企业废气排放口存在超标现象,通报如下:
邢台东庞通达煤电有限公司邢东热电厂
违法事实:市环保局执法、监测人员对邢台东庞通达煤电有限公司邢东热电厂进行检查、监测,发现废气排放口1号脱硫塔出口排气烟道烟尘浓度为780.5mg/m3;2号脱硫塔出口排气烟道烟尘浓度为852.6mg/m3。均超过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表1第3时段200mg/m3的标准。
处理情况:1、市政府对该公司实施限期治理,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于3月15日前外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逾期未完成将实施停产治理,并要求该企业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脱硝设施建设,确保实现达标排放。2、责令该公司缴纳100万元限期改正保证金。3、对该企业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