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乌鲁木齐地区新型墙体材料、节能保温材料市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建筑工程质量,近日,乌鲁木齐市节能墙改办、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乌节能墙改字【2014】6号文件)。同时,根据联合发文,乌鲁木齐市节能墙改办、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非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乌鲁木齐建材行业协会组成联合专项检查组开展了对乌鲁木齐地区新型墙体材料、节能保温材料联合专项检查。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把存在问题突出的绝热用聚苯乙烯挤塑板、陶粒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烧结多孔砖等作为此次重点检查产品;二是认真落实《产品质量法》、《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自治区关于《关于在烧结类新型墙材产品的认定工作中执行国家限粘政策事宜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一批“县城禁实 城市限粘”工作检查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新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质监监【2012】91号文件,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主要目标是通过此次联合专项检查,为今后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快新墙材节能保温材料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生产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乌鲁木齐地区新墙材和节能保温材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