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是我国能源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上,深刻阐述了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基本要求。李克强总理在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上,明确了“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提出了“节能优先、绿色低碳、立足国内、创新驱动”的能源发展战略。这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新阶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会议关于能源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能源工业也为煤炭工业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回顾“十二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煤炭工业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形势,经受住各种困难和考验,在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深入推进结构调整,全面深化行业改革,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煤炭保障供应能力明显增强。“十二五”前四年,煤炭产量年均增长3.16%,其中14个大型煤炭基地煤炭产量已达33.8亿吨,占全国的92%。千万吨级煤矿53处,产量 7.3亿吨,占全国煤炭产量的20%;安全高效矿井409处,产量11.3亿吨,占全国的31%;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
二是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二五”前四年共淘汰落后煤矿5920处、产能4.3亿吨;其中,关闭煤矿3244处、产能2.3亿吨。12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总产量的67%,形成了9个亿吨级,12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三是科技创新能力迈上新台阶。深井快速建井技术与成套装备研发取得进展,最大井筒深度达1300米;特厚煤层大采高综放开采技术与装备实现重大突破,智能无人工作面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发展迅速,煤制气、煤制油、煤制烯烃示范工程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煤层气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是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原煤入选率达到62%,煤矸石、矿井水利用率分别达到64.8%、67.5%。煤层气 (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170亿立方米、利用量77亿立方米,其中地面抽采37亿立方米,利用量32亿立方米。采煤沉陷区治理加快,资源回采率提高,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五是促改革转职能迈出新步伐。取消了电煤价格双轨制,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实施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加快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大力简政放权,取消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下放了国家规划矿区内120万吨/年以下煤矿项目核准权限,取消了煤炭企业发展建设规划、煤层气商品量分配计划等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行政服务大厅,实行阳光审批,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抓安全惠民生取得实效。2014年,全国共发生煤矿生产事故509起、死亡931人,分别比2010年下降64%和62%,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大幅下降。煤矿井下作业环境明显改善,职业健康得到进一步重视,工人劳动强度减轻。
我们也要看到,“十二五”期间,随着经济发展“三期”叠加,煤炭行业经历了“辉煌十年”之后也走向了结构调整阵痛期。从2012年开始,煤炭经济下行,价格持续下降,企业亏损面扩大,经济效益下滑,行业进入了相对困难时期。在困难面前,我们积极应对,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在政策引导和煤炭行业共同努力下,煤炭经济有所好转。但煤炭行业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仍然存在,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反思。从发展趋势看,受经济、资源、环境的约束以及结构性过剩的影响,煤炭产业已不可能像以往那样高速发展,必须转变发展模式,从追求产量向追求质量转变,从注重规模向注重效益转变,从做大企业向做强企业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上指出,“我国煤炭资源丰富,在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同时,还要做好煤炭这篇文章。‘煤老大’在较长一个时期内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不会发生变化”。习总书记的讲话,肯定了煤炭的地位,给我们提出了希望、指明了方向、赋予了重托,我们一定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把煤炭科学发展这篇文章做好。我们应主动适应新常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煤炭工业的发展方向,坚持调整存量与做优 增量并重、提质增效与集约发展并重、深化改革与创新驱动并重、绿色开发与清洁利用并重,加快推进煤炭经济形势好转。
优化煤炭发展布局。14个大型煤炭基地中鲁西、河南、冀中、晋北、晋东、晋中、两淮、宁东等8个基地已基本建成,剩下的神东、陕北、蒙东、黄陇、新疆、云贵大型煤炭基地均位于西部,主要围绕煤电、煤化工基地以及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布局,结合现有煤矿产能释放情况,适度开工建设煤矿项目。蒙东基地主要为锡盟煤电基地服务,向华北、华东电网送电;陕北、神东基地主要为陕北煤电基地服务,向华北、华东电网送电;新疆基地主要为哈密、准东煤电基地服务,向豫鄂湘赣、华东电网送电。中部地区保持合理开发强度,适度建设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项目,发挥重要能源发展基地作用。
科学调控煤炭总量。截至2014年底,全国登记公告生产煤矿6816处,产能31.26亿吨/年,其中30 万吨/年以下煤矿4875处,产能3.82亿吨/年。这部分小煤矿需要逐步由大型煤矿替代。要强化标准对落后产能的约束作用,逐步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建设蒙西至华中铁路大通道,保障华南地区淘汰落后小煤矿后的煤炭供应。加强煤矿建设生产秩序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健全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常态化工作机制,督促煤炭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合法产能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在建煤矿要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把握建设节奏,合理安排建设进度。逐步建立企业信用机制,要为合法守信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重视煤炭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
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要求,提高煤炭产业发展质量。建立生态文明矿区标准和清洁生产评价体系,建设一批生态文明矿区。严格煤矿环保和安全准入标准,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落实充填开采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推动采煤塌陷区治理、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建设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矿区,支持鼓励低浓度瓦斯发电和乏风利用,提高瓦斯抽采利用率。推进煤炭分质分级利用,提高燃煤发电比重,发展清洁高效燃煤发电,有序建设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减少煤炭分散直接燃烧。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推动煤炭技术革命,为发展方式转变、提质增效提供强大的支撑。加强煤与瓦斯突出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开展大型深部矿井快速建井、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安全开采、煤机装备可靠性等技术攻关,推动无人工作面等智能矿山关键技术、地下气化采煤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建设,采用先进技术装备,优先建设露天煤矿、特大型矿井,促进煤炭集约化开发;把千米深井开采技术、标准和规范研究提上日程,为煤炭深部开采提供支撑。
注重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煤炭行业的推广应用,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加强行业管理,以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深化煤炭行业改革。释放发展新动力重要的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煤炭法治建设,推进《煤炭法》、《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修订工作。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分离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加快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完善煤矿企业成本核算制度。
加快推进转产发展,支持煤矿企业因地制宜地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积极发展煤炭生产服务业,鼓励煤电联营,支持煤矿办电,发展新能源。加快推进国有煤矿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引导企业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合理控制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企业效益,保障职工生活水平,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扩大煤炭国际合作。在立足国内的前提下,发挥我国技术、装备制造和人力优势,积极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开拓国际市场,开展海外煤炭资源开发、技术装备输出等领域合作,缓解国内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推进与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蒙古、印度尼西亚等国煤炭合作开发,提高我国在国际煤炭市场上的话语权,抓好煤炭贸易、煤炭机械贸易、煤炭资源综合一体化开发以及煤矿建设工程承包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双边多边合作机制,深化互信,为企业开展国际煤炭合作创造良好的平台。
(作者为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文章根据其在2015中国煤炭高峰论坛上的讲话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