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在水利部发文公布的第四批18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名单中,江西省南昌市荣登其中。至此,江西共有3个城市荣获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据了解,此前江西省萍乡市、景德镇市分别于2013年、2014年荣获水利部第二批、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自2010年6月南昌市被正式列为第四批全国节水型建设试点城市以来,该市积极开展各项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了试点建设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主要考核指标全面达到或超过试点预期目标。
在2013年,该市用水总量为32.62亿立方米,远低于规划预期指标40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98立方米,比2009年的182立方米下降46.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为67立方米,比2009年下降了22.99%;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从2009年的19%降为2013年的1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由2009年的65%提高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