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划2015-2020年,全国风光开发总容量为185GW,其中风电100GW、光电85GW。2015-2020年年均开发量风电为20GW,光电年均开发量为16GW,未来五年项目开发业务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新疆作为我国风光资源的大省,结合国家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建设,新疆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我们在看到机遇的同时,也应该看到面临的困难。
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风光电站建设与电网输出不配套。新疆发展新能源优势在于资源,劣势就是距离,制约新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展的瓶颈是“送不出去”,由于风电基地输电规划落实较慢、跨省、跨区电网建设滞后,以及风、光电场和送出工程建设周期不匹配等原因,出现送出受阻情况。一方面新能源规划与电网规划不协调,增加了并网工程建设的难度,没有形成完整和统一的新能源发展规划,使得电网规划无法跟上新能源规划调整,相应配套输变电工程不能及时纳入电网规划中,难以保证接入系统工程的及时建设。另一方面,风电、光电项目与电网送出工程前期工作周期不匹配,核准不同步,造成项目并网困难。
二是新疆产业链基础薄弱,缺少行业龙头企业。新疆风电、光电产业链基础比较薄弱,产业链各环节发展不匹配,且各环节产业规模比较小,整体来看不能适应新疆清洁能源的发展。疆内风光龙头企业实力较弱,整体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需要进一步扶植才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对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加速风电光电通道建设。在国家层面,加速推动西部电网与东部电网的大通道建设,尽早使新疆丰富的风能等新能源变成电,和煤电一起打捆东送,加快“西电东送”的进程,这样既能为东部发达与缺电省市提供优质绿色电能,又能使新疆新型工业化进程得以加快,实现结构调整和充分发挥增长方式转变的价值。在自治区层面,加大新疆电网建设的投资力度,保障风电、光电等清洁能源的输送通路,加快推进各地市州750kv、220kv、110kv、35kv线路的建设,降低各地市州的弃光率、弃风率,提高风电光电运营商的经济社会效益。
做强做大本土风光产业链。充分发挥新疆风光资源优势,以资源优势带动风光产业链在新疆的可持续发展,优先使用本地化企业的风光产业产品,本地化产品使用率不低于80%,培育形成3至5家百亿清洁能源龙头企业。
支持新疆本地化企业开发风光资源,促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新疆风光产业的发展,本地化企业开发资源量不低于新增资源开发量的80%,培育3至5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资源开发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