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多措并举,实现减排工程建设“四个全覆盖”,多项指标提前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为抓好“十三五”污染减排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2014年,吉林省加快推进减排工程建设,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健全减排保障机制,主要污染物污染减排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全年共完成减排项目1161个,国家规定的17个目标责任书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同比减少7.5%、7.7%、4.0%、6.0%,与“十一五”末相比分别减少了15.5%、13.9%、12.1%、9.5%,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减排任务。
据了解,吉林省在2014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385万吨、水泥熟料156万吨、平板玻璃130万重量箱、火电机组33万千瓦。共投资32亿元,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6座,改造和建设城市污水管网553公里,全省污水处理率达到82%;新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10座,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2%,淘汰燃煤小锅炉3553台。全省机动车环保检验率达到81%,环保合格标志发放率达92%,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17.2万辆,437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完善了粪污治理设施。
吉林省始终将减排工程建设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作为确保减排任务完成的重要支撑,实现了减排工程“四个全覆盖”,即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全覆盖、90平方米及以上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全覆盖、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全覆盖、日产熟料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脱硝设施全覆盖。